2012年4月24日星期二

大師的叮嚀,佛陀的教誨 |寫在﹁雜阿含經﹂白話譯解之前 ︽阿含經︾是佛教的根本聖典,它的重要性就猶如論語之於孔子一樣。在中國由於國人對孔子的崇敬,讀書人沒有不讀︽論語︾的,因為從︽論語︾的研讀中,我們不但能直接了解孔子的為人,也知道了他的思想特質,從而尊崇他、效法他,所謂希聖希賢,就由此開始。所以兩千年來,他的思想深植人心,一直指導著中國人倫理道德與精神生活,孔子更博得萬世師表的美譽。 佛教經藏裡頭的︽阿含經︾在南北傳佛教皆有保存,經近代學者考證,已被公認為是記載佛陀時代言教的最原始經典,是直接了解佛教教義與佛陀教化精神的最根本聖典。對佛教徒來說,研讀︽阿含經︾就有如親聞佛陀的叮嚀與教導一樣,那種親切的感覺是其它經典所沒有的。今天,如果你自認是儒門弟子、孔子的信徒,卻盡讀些號稱是儒門的宋元明理學家的作品,而不讀︽論語︾一書,那麼想要真正了解孔子的精神全貌,那是不可能的事;同樣的,如果你是一位佛教徒,天天拜佛祖,也讀了一些其它經論,卻不讀︽阿含經︾,就大聲唱言﹁我已經了解佛陀的教化精神﹂,一樣是盲人摸象|瞎猜|罷了。身為中國人,尊敬孔子,讀︽論語︾ ,已蔚然成尚;可是拜佛祖,但不知︽阿含經︾為何物者,卻是不少,這不是很令人歎惋的事嗎? 在︽四阿含︾當中︵南傳佛教有︽五阿含︾︶,學者們又公認北傳的︽雜阿含經︾與相對的南傳︽相應阿含︾是︽阿含經︾中最早集成的經典。說它是﹁佛教經典中的經典﹂也不為過,那麼它的重要性,就由此可知了。 有關︽雜阿含經︾的漢譯,在佛教傳入中國後,從漢末到唐宋,都陸續有人做片段的翻譯,而在這當中譯文數量較多且廣的,當推求那跋陀羅五十卷譯本。 求那跋陀羅︵西元三九四|四六八年︶,中印度人,本為婆羅門,後改信佛法 ,精通大小乘之學。南朝劉宋元嘉十二年︵西元四三五年︶經斯里蘭卡泛舟到廣州 。宋文帝派人接他至楊都︵今南京︶,安頓於祇洹寺。到了楊都,他就在那裡開始從事譯經的工作,︽雜阿含經︾便是在這裡譯出的,時間大約是在元嘉十二年至元嘉二十三年之間︵西元四三五|四四六年︶。當時他有徒眾七百餘人,譯經時寶雲傳語,慧觀筆受。元嘉二十三年,譙王義宣出鎮荊州,請他同去,於是他便離開楊都跟隨譙王到了荊州,就駐錫在辛寺裡。在那裡受邀講經之餘,仍繼續他的譯經工作。後譙王陰謀作亂,他勸阻不聽,亂平後,孝武帝派人護送他回南京,到了明帝泰始四年︵西元四六八年︶就死在這兒,享年七十五歲。他所譯出的大小乘經典,目前尚存在的,總計有十二部七十三卷之多。 五十卷的︽雜阿含經︾,在梁代以前,其中第二十三和二十五兩卷便已佚失了 ,今天之所以仍有五十卷,根據印順導師的說法,是因為後人﹁或者就以求那跋陀羅所譯的︽無憂王經︾編入充數﹂而成的。依︽大正藏︾的編號,這五十卷的︽雜阿含經︾如果除去後人誤收充數的三經,實際存有一千三百五十九部的小篇經文。 這些小篇的經文,內容廣泛而複雜,在編纂上就依各類相應的經,依著方便而夾雜排列,次第不順,所以稱之為﹁雜﹂。當這部經被翻譯出來後,並未受到國人應有的重視,尤其到了隋唐,是大乘經典發揚的時代,隋天台智者大師及唐賢首大師都視︽阿含經︾為小乘經典,大師級的佛教長者既多不重視它,以致該經在大乘的中國佛教圈裡乏人問津,一千五百年來,竟無人闡揚它的經義,或為它做注釋的工作 。且該經從南朝劉宋譯出後,直到宋代才雕印,相隔五百餘年,這其間或因輾轉傳抄的關係,文字的脫誤亦復不少,使原本已覺拙澀的譯文,更是難以明白,於是研讀者也就更少了。 到了近代,由於歐美佛教學者的研究考證,認定︽阿含經︾在佛教中的根本價值,才引起日本與中國學者的注意。在日本如木村泰賢、高楠順次郎、水野弘元、中村元、宇井博壽……等佛教學者,他們對原始佛教的研究都投入很多的心力,而且也都卓然有成;在國內早期,能知︽阿含經︾重要性的似乎不多,梁啟起先生算是學界中最具慧根的學者了,他雖提倡研讀︽阿含經︾,但在︽阿含經︾的研究上 ,並沒有什麼成果。民國十二年,佛教學者呂澂發表︽雜阿含經刊定記︾,證明︽ 瑜伽師地論︾︵攝事分︶的﹁契經事擇攝﹂實為︽雜阿含經︾主體的釋論,並探索到本經是依佛說九事而編輯的體例,於是又依論義對讀經文後,得二十一卷的次第 ,︽雜阿含經︾主體的分部與次第,終於明白的顯現出來。之後,印順導師又依另本古譯︽別譯雜阿含經︾的攝頌,比對︽雜阿含經︾,又得十七卷的次第,合前二十一卷,總計得到了三十八卷的次第,全經的次第順序,總算有了更正確合理的編排。民國七十二年,印順導師編輯出版的︽雜阿含經論會編︾,便是依這樣的研究成果,重新標點經文,編排經次,並配合︽瑜伽師地論︾的﹁攝事分﹂中相關論文合編而成,如此經論對讀,頗有助於對經義的更深入瞭解。此外,由楊郁文居士主編,佛光山出版的︽阿含藏︾,也是用新式分段標點本,內容校刊及注釋,或引用南傳巴利本經文互相比對,對研讀經文有很大的助益,可惜佛光︽雜阿含經︾的斷句標點不及印順導師︽雜阿含經論會編︾的精確,是美中不足之處。 南傳巴利語阿含藏成立甚早,保存較完整又有系統。在公元前一世紀,斯里蘭卡佛教徒便已開始用巴利語記錄佛典,隨後並且也有了經典的註釋;到了五世紀,有來自北印度的覺音,重新整理巴利經典,並為其注疏,撰寫綱要書,直到今天,有關根本聖典︽阿含藏︾的註解,已超出原典的十餘倍,相較於北傳︽阿含藏︾的一片空白,其受人重視之差異,真有天壤之別。 今天不論南傳或北傳的︽雜阿含經︾,雖然都由部派所傳,但它們都是記載佛陀一代教化內容的根本聖典,已不容置疑。其內容不談玄奧難懂的道理,多的是指導修行的方法,如何止息諸行,觀照一切事理,方法具體而確實,是正向解脫大道的南針。把經義分成大小乘是沒意義的,只要熟讀︽雜阿含︾,相信再讀大乘經論時,一定可以得到更深刻的體會,那種法喜充滿的感受,就請您自己去領受了。 本經譯解期間,承蒙海印精舍宏印法師、妙雲蘭若慧理法師、能仁寺慧澤法師的關心鼓勵,以及皓月精舍如恆、如智法師對譯文的費心審議,給末學在精神上或從事經文譯解時,都有極多的助益與啟示,他們都是我學佛道的良師,謹於此獻上感恩之意。由於末學才疏學淺,缺少慧根悟性,雖勉力完成本經的注譯工作,錯謬之處必定不少,希各界大德賢達不吝指教,以待來日刪正。 本書得以順利發行,要感恩能仁寺﹁慧深文教基金會﹂的鼎力支助,末學謹以馨香祝禱,願所有參與此書出版工作者與讀者,皆能得到利樂,早證菩提,達涅槃岸。       二OO一年十月佛弟子張西鎮序於民雄農舍 凡 例 一、 本經經號、卷數皆依佛光阿含藏││雜阿含經所定順序排列。 二、 各篇經號,如:一(一)。 一,為佛光雜阿含經之經號;︵一︶,為大正藏雜 阿含經之經號。 三、 為方便讀者把握經義,各經之前皆附有經旨,其中多有參考或引用佛光阿含藏者。 四、經文之標點、分段,大多依佛光阿含藏,但為使經意更明確,也有許多改易處 。經中若有更改文字處,大多會於註釋中說明,但更易通同字者,如:群羣|群 、咒|呪……等之類,則不註明。 五、為使譯文文意連貫明晰,白話譯文中有些地方加上()之夾註號,其作用或為 補充經意之不足,或作簡單釋義,以方便讀者之了解。 六、經中注釋主要是參考佛光阿含藏註釋,或一般佛學辭典,如:佛光大辭典、佛 學大辭典、實用佛學大辭典、中華佛教百科全書、三藏法數、一切經音義、佛 學常見詞彙等。其它經、論、佛學專著、辭書、字典,也皆有參考引用者。 七、各經疑難辭語或法相名詞,前有解釋過者,為節省篇幅,大多不再重複解釋。 八、注釋中所提﹁經論﹂二字,是專指﹁瑜伽師地論﹂而言。 九、注釋中所引用英文經句,皆摘自英國巴利聖典協會譯自南傳巴利聖典的經文。 十、有些經文後附有攝頌︵如第七、一四、二四……等經後︶,為古德誦習時為避 免忘誤漏失之用,與經義無關,概不譯解。 十一、為增進讀者對阿含經的認識,經前附有東初法師﹁阿含概說﹂一文,作為研 讀本經的入門指導,讀者若能熟讀,必有助於對經義的體會與了解。 十二、本書以白話直譯經文為主,目的在幫助初學者了解佛教根本教義,自不同於 一般講經說法之廣引經論,若欲深入體悟佛法之精妙,可藉本經為進階,再深 入其它經、論研讀,必能智慧如海,獲益無窮。 阿含概說 東初法師 一、 阿含之意義及其內容 一、阿含之意義 初期佛教的研究,分根本佛教與原始佛教,根本佛教即阿含佛教,阿含為釋尊及其直傳弟子言行實錄,為奉行佛法的弟子根本的典型;從佛陀開教起至佛滅後百年頃佛教,即約西紀前五三○|三八○頃。原始佛教,乃釋尊再傳弟子以後的佛教 ,以維持教法傳承的中心,確立教權。從佛滅後百年至五百年頃佛教,即西紀前三八○|西紀第一世紀初。 阿含︵Agama︶ 二字,原為漢音阿笈摩、阿伽摩、阿含暮等。秦言,法歸。僧肇長含序說:﹁法歸者,蓋萬善之淵府,總持之林苑,其為典也,淵博弘富,韞而彌廣,明宣禍福賢愚之跡,剖判真偽異齊之原。……道無不由,法無不在,譬彼巨海百川所歸,故以法歸為名。﹂唐時意譯為傳、教法、無比法等。阿含從第一結集成立時起,即為上座部傳承的教法。在教團傳承上視為唯一無比的價值。要依辭典的研究︵Agama︶ 近於來著、歸趣、或知識、聖言、聖訓集、經典等意。 佛陀說法,經常所用兩種語言,一是巴利語,為印度古代通俗語,即說話的俗語;一是梵語,為古代聖典語,即是文學語。因兩種語言不同的關係,故所記載經典的也就不同了。今南方︵錫蘭︶佛經,即用巴利語記載,其﹁五尼柯耶」(nikaya 譯為集︶以及﹁大品﹂、﹁小品﹂等律為主要的經典。﹁五尼柯耶﹂,相當北方的四阿含,其律與北方所傳的﹁四分律﹂大同小異,在根本上為統一的。而北方經典 ,以梵語記載為主,北方所傳的一切聖典的代表,現都存於自由國的尼泊爾,英人所輯集的:華嚴、法華、般若、律等經典都為梵語記載。因為語言不同,北方用梵語記載的說為四阿含,南方用巴利語記載的說為五阿含,南北兩傳阿含於佛陀遺言景行上說:用通俗語記載的五阿含,比較用文學語記載的四阿含,原始的色彩較為豐富。茲將南北兩傳,分列於次: 南傳阿含││巴利語      北傳阿含││漢譯 長部︵Dighanikaya含三○經︶ 長阿含︵四○經︶二十二卷 ︵後秦佛陀耶舍 竺法念共譯︶ 中部︵Majjhimanikaya一五二經︶ 中阿含︵二二二經︶六十卷 ︵東晉僧伽提婆譯︶ 相應部︵Samyuttanikaya約二八八九經︶ 雜阿含︵約一三六二經︶五十卷 ︵宋求那跋陀羅譯︶ 增支部︵Anguttaranikaya約二三六三經︶ 增一阿含︵約四七二經︶五十一卷 ︵東晉僧伽提婆譯︶ 小部︵Khuddakanikaya大小一五經︶ 其文散於漢譯各經中 要確實了知阿含成立的經過,當依佛典結集的次第研究。佛陀入滅後,第一夏季,在阿闍世王絕對保護下,五百阿羅漢會聚於王舍城七葉巖,以大迦葉為首,舉行第一次結集。這時的法,即是經,依阿難誦出,律依優波離誦出。阿含經的淵源 ,即導源於此時。律與經為同一淵源,故其取材諸多相同。佛滅百年頃,因東印度吠舍離比丘提倡新佛教,遭保守派反對,於吠舍離城,會集七百眾,以耶舍為上首 ,舉行第二次結集,這次結集以討論律為中心。佛滅後二百三十年頃,於波吒利弗城,依阿育王命,以目犍連帝須為上首,舉行第三次結集,於是三藏教法始行完成 。但這次結集,許多學者不以為然。總之,阿含經於第一次結集誦出,於第二結集以後,即紀元前三世紀前後,應為阿含經正式成立的時期。以文體長短,分為中部 、長部、雜部、增一,總稱為四阿含。就中以雜部、增部較為通俗,原始跡象,極為豐富。中部似經再整理,文句整齊,經名分類。但四部中互有重複,以長部卷數最少,僅二十二卷。 初期佛教,所謂經典,就是﹁無字聖典﹂,只是口口傳誦,根本沒有文字記載 。這個經典,到阿育王摩呬陀︵mahinda︶,傳入錫蘭,約紀元前八年Vattag anani 王時,始命比丘書寫此經,﹁有字聖典﹂,初次出世。 佛滅後的教團經第二次結集,即種了分裂的種子,在思想上分為保守派與進步派。後來保守派一心要保守佛陀原始言行跡象,便離開中天竺,到北天迦濕羅毘國 ,以北方為根據,另組織教團。於地域上分中北二天,中天進步派稱為大眾部,以般若經為主。北天保守派稱為上座部,以阿含為主。中北二天教團雖有分裂,但對阿含教義,深為信任,極為尊重。尤以中天大眾部,特別重視增一阿含,分別說部重視長含,但兩派對於宇宙萬有的解釋各有不同,北天上座部薩婆多部,即一切有部對於宇宙萬有主張實有,故稱為實有的思想。中天大眾部對於宇宙萬有,或分析或破壞主張一切皆空,故稱為空觀思想。在教義上無形劃分北天為實有主義,中天為空觀主義。於是分道揚鑣而向東南發展的大眾部,漸漸開拓大乘佛教,向西北發展的上座部,依然拘泥於保守,被斥為小乘。到佛滅後六七百年間,進步派大眾系龍樹、提婆師弟出世。龍樹出身於南方,出家後曾到北方雪山修學,眼見中北各趨極端均非佛教之福。故龍樹貫徹南北空有的思想,綜合大小乘的精華,倡導真空的大乘的中道教。保守派北天上座部系,佛滅後九百年間,無著、世親兄弟出世,倡導幻有的大乘教。但空有的立論,都依於諸法緣起義。以一切法假因託緣而有,空無自性,無自性故說為真空。一切法雖假託眾緣而有,無遍計我性,但事象宛然存在,故說為似有。故空有辯論的方法雖不同,但同立論於緣起義。而空、緣起、中道本為阿含的深義。故空有二派,雖說是受傳統保守與進步思想的影響,實同受北方阿含教義的引導。立足於緣起性空的龍樹,深入阿含,龍樹中論所引證佛經,都出於阿含。龍樹發揮實相義說一切皆空,為阿含的根本義。立足於緣起幻有的無著 、世親,不消說出身於阿含的根據地;世親的思想,根本發源於阿含,俱舍論所依的經,就是阿含。是故印度中觀瑜伽兩系大乘教思想,可說都與阿含有深刻的淵源 ,阿含經中雖沒有大乘菩薩,若大智文殊菩薩,或大悲觀世音菩薩參加教團,但阿含充滿了大乘思想,可說為大乘思想的淵源,或為通於大乘共依的根本經典。 二、 阿含之內容 阿含雖為非大乘的小乘教,要是以忠實比較佛陀說法的行動,當要研究阿含聖典。在這裏頭可搜集後來大小乘思想,特別大乘思想生起重要的依據。在思想發展上雖不及大乘思想豐富,但大乘教的空、緣起、中道以及大乘所用的術語:若三十七道品、三增上學、四攝事等,都預見於阿含經中。龍樹的空,無著的有,顯明的都受了阿含深刻的影響,尤以龍樹為甚。是故阿含不宜受非大乘或小乘的拘束。阿含內容所攝極為廣泛,絕不是限於小乘局部的思想,是一切大乘思想的淵源,尤其對於空、緣起、中道及一般的思想,都有深刻的發揮。 (一)無常即空 ﹁色為無常,無常者即是苦,苦者是無我,無我者即是空,空者非有非不有,亦復無我,如是智者所覺知﹂︵增含二四,一一︶。無常、苦、空、無我,原是阿含根本的思想。因為無常的常性既不可得,故說為無我。無我是我性的不可得,故無常無我都是空的異名。﹁此色無常,受想行識是無常,色是苦,受想行識是苦,色是無我,受想行識是無我﹂︵雜含三,一四︶。阿含的無常、苦、空、無我說,不是就外境說,乃依有情自身說。若無常苦者,是變易法︵雜含一,六︶。變易法即是無常的異名。譬如說一個茶杯是無常則可,說是苦則不可,因為茶杯根本沒有知覺領受的作用,無所謂苦不苦。是故說苦必須於有情自身起了老、病、死的變化,才能說是苦。是故阿含無常、苦、空、無我,是根據佛的慧觀說無常即是空。﹁若因,若緣,而生滅者,彼因彼緣皆悉無常,彼所生識,云何有常,無常者,是有為行,從緣起是生法、滅法、欲法、所知法,是名聖法印知清淨﹂︵雜含三,一七︶,這就是因緣而顯無常,因無常而悟入空性,以彼因彼緣皆悉無常,故說為空。或依次第觀空,或依緣起顯空,都在以無常而顯空義。 ﹁佛告阿難,我多行空……如是鹿子母堂,空無象馬、牛羊、財物、穀米、奴婢;然有不空,唯有比丘眾,是為阿難,若此中無者,以此故我見是空。若此有餘者,我見真實有。阿難,是謂行真實空不顛倒也﹂︵中含小空經︶。這是釋尊用善巧演繹空有義。所謂空,是空的財物知見,故說﹁若此中無者,以此故我見是空﹂ 。所謂不空,就是空去知見所顯的有,故說:若此有餘者,﹁我見真實有﹂。要能體驗空有的真義,才能達到﹁行真實空不顛倒也﹂。釋尊唯恐眾生不了解這個初步次第觀法悟入空有的真義,故又進一步的演繹說:﹁阿難,比丘若欲多行空,彼比丘莫念村想,莫念人想,當數念一無事想,彼如是知空於村想,空於人想,然有不空一無事想……乃至漏盡無漏,無為心解脫,真實空不顛倒﹂︵小空經︶。這是次第觀空法。初於人空、物空,而有不空唯一無事想,這個不空無事想,心仍有所著 ,故要層層進步空於村想,空於人想,空於無事想,空於無量空處想……空於無量識處想……空於無所有處想……空於無想心定。乃至本所行,本所思,不樂彼,不求彼,不住此,不住彼,心無所著,漏盡無漏,無為心解脫,達到真實空不顛倒。這是初步觀空法。中含大空經,更從內空發展到外空,內外空,或依空三昧觀想,達到﹁我得空,能起無相,無作,無所有離慢知見,是則善說﹂︵雜含三,一六︶ 。這都是依次第觀想所顯的心空。故能無所得,無所作,於一切外境不起所著,所得,離諸戲論,故說為空。但這個空只是觀想所成的空,所緣的空;不是真正法空 。真正的法空,要依緣起而顯其本性空。即緣起而知空,才是一切法的真空勝義。 (二)緣起即空 緣起為阿含的深義。﹁我今當說第一空法,云何第一空法,若緣起時則起,亦不見來處,滅時則滅,亦不見滅處﹂︵增含一,三○︶;這就是說若於緣起中見來處去處,仍能悟入空性。﹁若過去若未來……若遠,若近,彼一切非我,非異我,不相在,是名正慧﹂︵雜含六,三四︶;這是依緣起所顯不來不去非一非異的空義。是故要了知空義,必要了解緣起,不能了解緣起的意義,即不能理解真空勝義,﹁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﹂,即是顯諸法生起,必假託﹁緣此而彼起﹂的因緣相依的關係。但這個因緣相依所生諸法,都是空無自性。﹁色無常,若因,若緣,生諸色者,彼亦無常,無常因,無常緣,所生諸色,云何有常﹂︵雜含一,六︶;這就是依因緣所生法,明確地是無常。無常因,無常緣所生無常︵法︶即是空。佛告三彌離提:﹁眼空,常恆不變易法空,我所空,所以然者,此性自爾﹂︵雜含九,四六︶。佛說得更明白,眼等諸行,若因,若緣所生色,若苦,若樂,不苦不樂,都是無常,都是空。為什麼要說他是空,是﹁此性自爾﹂。並不是佛的發明,也非是上帝所作,故佛說:﹁非我所作,亦非餘人作,如來出世,及未出世 ,法界常住﹂︵雜含一二,六八︶。這是把緣起性視為常住,不生不滅所顯諸法的理性,自性空,故﹁因緣所生法,我說即是空﹂。依因緣所生法,都是生滅的,依緣起和合所顯的本有性,都是無常無我的,不生不滅、不來不去、不一不異的空寂性,所以說為無常、無我、即是空。這個空,即緣起而顯空,或緣起即空,非緣起以外而有空,或空以外而有緣起。故曰﹁法住法空,法如法爾,法不離如,法不異如﹂︵雜含一二,六八︶。這是依緣起性空顯不生不滅、非一非異的空義。這個不生不滅的性空義。在聲聞比丘中,也只有舍利弗、須菩提才能完全通達。舍利弗說 :﹁我恆遊空三昧﹂︵增含四二,二二︶,須菩提證得無諍三昧為解空第一。像厭世苦行的大迦葉,只是拘泥生死事相上說明生滅無常,不能於緣起而知不生不滅的性空,即緣起而悟空,或於生滅中而知不生不滅的﹁此性自爾﹂勝義空。這個﹁此性自爾﹂的空義,即是阿含的空義。 (三)中道義,世俗的知見,不是偏於有,就是偏於無,都是落於二邊的知見,佛說中道緣起法,即是不落於二邊,亦﹁即是離於二邊,說於中道﹂。﹁樂受者是一邊,苦受者是二邊,不苦不樂是其中,有者是一邊,集是二邊,受是其中。﹂︵雜含四三,四六︶這就是說有說無,或苦或樂,都落於情識的二邊知見,不是絕對的中道法。絕對的中道法,是不苦不樂,不依情識知見而以正智正見為出發點。是故釋尊開示迦旃延說:﹁世人顛倒於二邊,若有若無,世人取諸境界,心便計著。迦旃延,若不受、不取、不住、不計於我。此若生時生,滅時滅。迦旃延,於此不疑不惑,不問於他,而能自知,是名正見﹂︵雜含十,五四︶。﹁如實正知見,若世間有者,無有,是無離於二邊,說於中道﹂。︵雜含一二,六九︶世間人總依顛倒知見說有說無。佛法依緣起見到﹁此有故彼有﹂、﹁此滅故彼滅﹂正見的中道義,故不落於二邊。不惑於二邊的正見,為佛法根本的思想,釋尊初於鹿苑說四諦八正道,即以正智正見為領導,建立正智正見中道義,這個正見的中道義也只有迦旃延才能善於了達,絕不是一般聲聞比丘所能了知,是故佛陀緣起、空、中道、本懷的教義,至少在聲聞比丘中失去了普遍性。 (四)阿含思想與當時一般宗教哲學諸思想有嚴格交涉的關係。特別對於非婆羅門教的六師思想的批判若長含沙門果經等,以及自我為中心的世界觀、人生觀思想的糾正若長含梵動經等,人生家庭社會倫理道德標準的確定若中含善生經等,神教迷信的破除若長含三明經等。在這些問題上都充分反映出,阿含是富有組織的論理學 ,特別富有時代交涉的精神。故研究原始佛教書籍雖多,若阿毗達磨論,只是限於經文比句表面的解釋,而沒有深刻內容意義的價值。是故欲了解原始佛教,不僅限於佛教一部分經典,必須注意到當時與佛教有關係的一般宗教哲學文化思想的對照研究。阿含的意思涉及到佛陀時代前後一二百年間的印度宗教哲學的思想。是故研究阿含,不僅可窺見佛教根本思想,也可窺見印度當時所有宗教哲學思想的體系。 (五)阿含雖被尊為根本佛教的經典,但從其內容思想體系說,顯與佛滅二百年後部派思想相混合。要是想研究真的根本佛教思想,這於阿含研究取材方面,應有區別新舊思想的必要。就如佛預示百年後,阿育王及優婆▇多的事跡。這純為上座部於佛滅後三百年前後所編纂以抬高自己的身價,不能視為根本佛教的跡象。但是要嚴格區別這個新舊思想的問題,僅依漢譯阿含的內容,還不足以決定,尤其思想方面,以原始佛教的教理不是佛陀一代所完成的,佛陀僅止於一種暗示。必須追溯佛陀以前吠陀書、奧義書及佛陀以後部派的經典,始能探得佛陀思想的起源背景及教團組織的次第。初期佛教所用的術語,若三皈依、五戒、持齋、四諦、十二因緣一類的法門,顯都與吠陀書︵法經︶、奧義書的思想有密切的淵源。 (六)阿含不但在思想上涉及大小乘思想內容及導源的關係,且涉及佛教全體思想及歷史的淵源。最顯著的部份:一、釋尊自說出家年月,說法的時代,﹁我年二十九 ,出家求善道,須跋我成佛,今已五十年﹂︵長含遊行經︶。二、釋尊預示百年後,阿育王及優婆▓多的事蹟。﹁於我滅度百年之後,此童子於巴連弗邑統領諸方,為轉輪王,姓孔雀名阿育,正法治世。又復廣布我舍利,當造八萬四千法王之塔﹂︵雜含二三,三二︶。三、其餘有關釋尊、迦葉、阿難傳承及與各國王的關係。這都為研究佛史重要的資料,於考證佛陀紀元問題上具有決定性的影響,至少在北傳方面認為是如此。 (七)阿含不獨為佛教全體思想的淵源,且為研究印度宗教哲學及一般思想的依據 。佛陀時代的婆羅門教,雖失去統治人心的功用,但一般國民宗教意識︵神的思想 ︶及生活習慣︵祭祀神格,讚歌︶仍然與婆羅門教育密切的關係,中含梵志十經,特別可以看出婆羅門教潛伏的勢力。非婆羅門教六師,雖以自由思想為號召,然在思想上缺少了正覺的依據,趨於極端︵參閱長含沙門果經︶故不能統一民心。佛陀以新鮮正覺思想,覺範天下,救濟人間,故能折伏當時諸種思想︵六師︶。是故不了解阿含不特不能了知空有的大乘教,並且不能了知一切經典根本思想的源流,甚至不了解整個佛法思想起源的背景,亦非過言。阿含為大小乘思想的根源,是故阿含有其獨特性,不可拘泥於大小之間,日本佛教徒或稱為﹁根本佛教﹂或稱為﹁原始佛教﹂,這都有損於阿含獨特性的價值。我以為阿含,就是阿含,不必再加上此形容詞的名稱,為了彰顯阿含獨特性的價值,故尊為﹁阿含佛教﹂。 二、 阿含的思想與當時的思潮 一、當時一般的思潮 釋尊的時代,不消說,即指西紀前五六世紀而言。這時的印度思潮,無論在文化思想上,或民族思想上,或政治趨勢上,或宗教改革上,以及一般教學上,都立於劃時代轉向的階級。在思想體系上,是新舊思想交替,新印度文化宗教哲學思想開始勃興的時期。 要詳細的分析這時的思潮,至少要有數十種以上。然當時最顯著思想的頃向,也不過三四種而已。 (一)正統婆羅門教的思潮 奧義書興起後,形式的婆羅門教雖漸趨衰落,然尚能以傳統的精神對抗新興自由派及革新派,以維持吠陀天啟主義、婆羅門族至上主義 、祭式萬能主義,為教系的中心。 (二)俗信的思潮 這不同於前者拘泥形式主義,對吠陀以來種種神格雖多崇敬信仰。然以梵天︵Brahmadeva︶、毗紐拏︵Visnu︶ 、濕婆︵Siva︶三神為中心。然主要的,以期養成一神教的思潮,大敘事詩的中心思想,實是這種通俗運動的核心。 (三)哲學的思潮 以梵書、奧義書為根據的哲學思想,特別奧義書理論發展所掀起的派別:初為數論瑜伽,後為六派哲學大部份思想,都起於此時。 (四)非吠陀的思潮 非吠陀思想,即反對上面三種思潮,否認吠陀的權威。以自由獨立的思想為標榜,即所謂六師異學及佛教為這一派的代表。 當時非吠陀思想為適應時代思潮而起,反抗傳統的婆羅門主義。這是西紀前六百年頃至四百年間印度思想界的總代表。反吠陀的思想,雖以自由覺悟人生為目的 ,但其本身缺乏健全思想的體系,而趨於極端懷疑論斷滅唯物的實在論,不特無益於人類反危害世道人心︵詳長含沙門果經︶。古的婆羅門教思想,既失去人心的歸趣,而新的思想又未能帶來人類的光明。雖說為新鮮活潑的思想,實是極端混沌的思潮。在此人心極度不安,思想混亂的時候,以自覺覺天下的思潮開始導演,以綜合婆羅門教與非婆羅門教思想而樹起正覺思想體系者,這即是佛陀思想的起源。︵ 西紀前五六○|四八○︶佛陀的思想,無疑的屬於非婆羅門佛系。但有時也採用婆羅門的特長,即如佛教的出家、持齋、四諦、輪迴、解脫等術語,都導源於婆羅門教及奧義書。而以佛陀偉大智慧思想把它融會改造成為佛教的法門。佛陀無論於苦或樂,都以中道的立場,避免極端,實是當時嶄新健全道德的思想。佛陀雖為當時崇高偉大人格覺悟者,但對古的思想││婆羅門教││或不徹底的思想││六師異學││一面用嚴格批評的能度,一面以偉大人格精神的感化,或接受他們的皈降,或改造他們的思想,互不相礙,同受王者所敬,這是佛陀偉大人格精神的感召。 這時所有異學的派別,要依佛教史料說:最著名的就是六師外道,六師當時亦以摩竭陀國為中心,發揮其特長,因與佛陀居處相近,常與佛陀接觸,阿含經中常常提到佛陀與六師辯論教義。今依長含沙門果經,略敘其思想派別於次: 一、 富蘭那迦葉︵Purana Kasyapah ︶即所謂無因無緣論,為倫理懷疑論。 對人生行為善惡的因果,存有懷疑的態度。說人生行為不能為絕對善惡的標準,在戰場上以刀殺人,或於路旁惠施小利,都不能決斷為善為惡?要究其心理動機為何 ?因此不信因果。﹁若是以利劍臠割一切眾生,以此由聚彌滿世間,此非為惡。於恆水南臠割眾生,亦無惡報,於恆水北岸施為大會施一切眾,利人等利,亦無福報 ﹂︵長含沙果經︶。因此,說善惡因果都為偶然論。這是排斥善惡因果的斷滅論。 二、末伽梨拘舍羅︵Makkhali Gosala︶所謂生命派︵Ajivika︶的開祖。即人 生行為或命運以自然運行為原則,不拘束於因果法則,雖經數百劫輪迴亦能獨得解脫,六師中除尼乾子外此為最有力者。故曰:﹁無施無與無祭祀法亦無善惡無善報 。無有今世,亦無後世,無父無母,無天無惡地,無眾生世,無沙門婆羅門平等行者,亦無今世後世自身者﹂︵長含沙門果經︶,這是純粹邪見的命論。 三、阿夷多翅舍婆羅︵Ajita Kesakam balah︶ 這屬於唯物論。這說人生依四大和合而成人,死四大分散,一切都空,為所滅者,在這裏無父母沙門婆羅門。人在世間只有肉體,不須道德,故主張人生目的,要以快樂,排斥一切嚴肅倫理的觀念,這即後世盛行的順世派,為唯物快樂主義的大成者。 四、浮陀迦旃延︵Kakuda Katyanah︶ 這一派與唯物論相反,是主張物心不滅 論。但是極端機械的,說人生依地、水、火、風、苦、樂、生命七種要素所成。依其集散離合,說有生死的現象。但人身雖有生死,然七要素自身是不滅的。即如以刀切物,僅能分散物體,而物的自身不滅。 五、散惹耶毗羅梨子︵Sanjaya Vairatiputrah︶ 這一派為一種詭辯論。即於現前論議上不易分判他的立論根據,就如問有沙門果乎?答曰:﹁此是如是,此事實,此異,此事非異非不異﹂,故稱為詭辯。他說真理不是固定不變的,就如氣氛一樣,為一種不定論。在辯論上雖說如此,亦寓有哲理,舍利弗、目犍連二人未歸佛前,即屬此派。 六、尼乾子若提子︵Nirgrantha Jnatiputrah︶這是有名耆那的開祖,也是耆那教大成者。他與佛陀同時,其教勢力與佛教在伯仲之間,其教理以命非命二元論為基礎。但在實行上極端苦行者,亦主張不殺生,為六師中最有力者,即現今印度尚有相當的教勢。佛教聲聞弟子中的苦行思想即受它的影響。 以上簡單的介紹六師的思想。其主義雖有多種,但其思想主要的輪廓,不外唯物苦樂主義。當時思想界除六師以外,還有許多的異學。最有名的長含梵動經,實是網羅當時所有異學的派別,而對宇宙人生問題的解答,作多種的探求。總共有八類: (一)常見論:即世界與自我,都是常恆不變的。 (二)半常半無常論:即世界與我有一部分皆無常,一部分為常恆的。 (三)有邊無邊論:即世界與有情為有限與無限。 (四)詭辯論:即任何問題,都不作具體的解答。 (五)無因論:一切都是偶然的現象,並無因果的關係。 (六)死後論:對於死後意識狀態作種種解釋。 (七)斷見論:對於死後主張斷滅,猶如燈息一般,無影無形。 (八)現法涅槃論:即以現狀態為最高的境界。 要詳細分析上面八類主張,就是六十二見都包括其中。於此可窺見,當時一般思潮複雜的情形。 二、正覺思想的化導   這個世界,從何而來?依何而能相續呢?以及我們人生又從何而來?將往何處?這個世界為有邊?抑為無邊呢?佛陀時代的印度思想,對於這些問題,雖提出無慮數十種解答,但都不出前章所說六師外道及梵動經的八種主張。然佛陀對當時異學世界觀人生觀所舉最特色的思想,認為辯論價值的僅舉其三種。中含業相應經說:﹁ 人生所為皆因宿命造,或謂人所為一切皆因尊祐造︵神意論︶。或謂人所為一切皆無因無緣︵偶然論︶﹂。這即是佛陀所論的三種外道論。 第一宿命論 所謂宿命論就是定命論,說人生現前一切的遭遇,都是前世預先安排的,不是後天可以挽救的。以人生觀擴大到世界觀,這個世界自身有個永遠規定的運動,所謂決定世界觀。佛陀時代摩訶瞿舍經的主張,正是其代表。這種完全宿命說,忽視現前人生善行的價值,為佛所否認,佛教雖同意宿業說,但猶重視現前業力的招感,以現業能減輕宿業,或根本改變宿業,轉惡業為善業。 第二神意論︵尊祐說︶ 就是一切依於神的意志。無疑的,這是婆羅門教為中心,為當時神論者主張。把人世間一切現象都歸於神的安排,不但人不能改變現前的環境,就是﹁若沙門、梵志,若天魔梵及餘世間,皆無能伏,皆無能穢,皆無能制﹂︵中含四,二三︶。人世間一切現象都屬於上帝或梵天的主使,這人生不需要精進善行,﹁若於作以不作,不知如真者,便失正念,無正智則無可以教﹂︵中含相應度經︶。迷信於尊祐說,只有枯竭人類智慧,失去人生的價值,故佛陀斥為邪因。 第三偶然論 說人世間一切遭遇,都是無因無緣偶然的現象,善為偶然,惡也是偶然,善惡都是偶然的。這是一種機械世界觀。這與六師中阿夷多翅舍婆羅唯物論相近。 佛陀對於第一、第二說:以為忽視人生行為價值,立於無道德的觀念,都斥為邪因。第三說,表面與上兩說不同,但忽視人生有價值的行為都是相同的,以一切為偶然論。佛陀對於以上三種邪因論,以及當時所有異學派別的思想,不問是苦樂極端派,或常斷極端派,或唯物論、唯神論,依照各個立場異見分別演其對症下藥正覺的化導。 一、神的創造││因緣所生 當時印度宗教哲學都受神的支配,一切都是唯神論,把人生的遭遇都歸於神的賞罰,人世間一切的現象,都為神的安排。宇宙山河為神的創造,梵天或上帝為萬能的,主宰一切,長常遠的存在!人是渺小的,只有屈服在梵天或上帝座下,永為上帝的奴隸。這樣說法不特違背宇宙人生的真理,剝削人權,並且違背因果定律,所以佛教根本否認神造萬物說。人世間一切法生起,皆假因緣所生。﹁此有故彼有,此滅故彼滅﹂的相依相助的關係而成立。要是捨去彼此相依的關係,則一切法根本不存在。所謂因緣,即關係的異名。就如庭前一株花,先有花種為因,次有水土、日光、人工、肥料的助緣,才有花生。是故一切法皆依因緣所生。花是如此,人也是一樣,是自己創造自己。今日的我,即過去我所創造。今日的我,又創造將來的我。這個我相軀殼雖有死亡,但我所創作的業,是沒有生避的。所謂業,就是行為論。現在自己的行為,為感受未來人生的主因,這即是自己創造自己的原理,自業自得。業有善惡的分別,故果有苦樂的不同。善因善果,惡因惡果,完全取決於人生自己行為││業。絕不是取決於神的賞罰。是故佛否認神格的創造,確信自力更生,發揚人生的價值,不但合乎因果定律的原理,並且合乎人權時代科學的理想,達到人能勝天的目的!挽回人權,第一要否認神權的創造。 二、 奴隸階級││一律平等 人類的社會,根本是平等的、自由的;不平等的 現象,由於人的知識的淺深,而影響到職業的高低,絕不是導源於人種的優劣。婆羅門教假託神說:﹁我種清淨,餘者黑冥,我婆羅門種出自梵天,從梵天口生,梵梵所化,現得清淨,後亦清淨﹂︵長含小緣經︶。這是想藉種族優秀,於社會上造成特殊的地位,剝削人民。而奴隸階級,不但享受不到一般人民的權利,並且要受王族、農商族、婆羅門族的鄙視。常受上等階級人民的壓迫,所有的權利都被上等階級剝削殆盡。奴隸階級沒有自己選擇職業的權利,沒有購置土地財產的權利,沒有受教育的權利,也沒有信仰宗教的權利,甚至也沒有禮拜神的權利,是故奴隸的階級,終身為奴隸,永遠受不到神的庇祐?永遠沒有懺悔的機會,前途永遠是黑暗的,當時印度社會受宗教的觀念支配,造成社會嚴格差別的制度。佛教根本排斥古代的宗教,否認階級的制度,主張人類一律平等,不但人與人平等,人與其他動物 ,乃至蟻蟲等都是平等的。正法律中不需要種姓,四姓出家,同為釋氏。只要成就信、戒、施、聞、修的善行,斷除食欲等的煩惱,即獲得解放。自恃種族優秀的婆羅門族,身犯殺、盜、淫等十惡法,身壞命終,要墮地獄。首陀羅族善行,身行善 、口行善、意行善,身壞命終,同樣的要生善處天上。這猶如國家的立法,不問官吏或人民,犯了國家的法律,同樣的要受法律的制裁。善惡因果的定律,是絕對沒有種族優劣的分別,佛陀特許奴隸階級優波離加入教團,打破婆羅門教,所樹的社會階級制度,提倡人類平等,開示人類機會均等。否定奴隸,發揚人類平等的精神 。 三、 犧牲主義││不殺主義 迷信神教的人,以為神掌管人類生殺的權能,猶 如耶教上帝,信之導生天堂,不信降墮地獄。於是人能信神、拜神,即能獲得神的庇祐。人便變成神的奴隸。傷盡人性,殘殺眾生,討好神靈,想求自己的幸福。這種犧牲生命,以活自己,古代印度社會所舉行邪盛大會︵猶如過去拜拜的陋俗︶,動輒要殺無數的生命,祭祀神靈。佛陀對這種迷信神靈殘殺眾生,根本反對。﹁若邪盛大會,繫群少特牛、水特、水牸,及諸羊犢小小眾生,悉皆傷殺,逼迫苦切,僕使作人,鞭笞恐怛,悲泣號呼,不喜不樂,眾苦作役,如是等邪盛大會,我不稱歎,以造大難故﹂︵雜含四,一八︶。這種殘殺眾生,罪過無邊。而迷信神教的人竟妄想殘殺眾生,祭祀神靈,求得善報。這種愚癡的行為,無異投石河中,人在岸上祈禱,希石浮現,同樣的愚癡。佛陀為悲憐眾生,積極提倡不殺主義,對抗邪道犧牲主義,人生前途的苦樂,絕不是取決於天神,是或仰賴祭神的迷信舉動。乃取決於人生善惡的行為。要是精進行不殺、不盜、不邪淫十善業道,離殺,斷殺,不與取、邪淫,乃至離見而生正見,身壞命終,便生善處天上,要是身犯殺、盜、淫的罪惡,想藉祭師祈禱而改變果報,就同長含三明經說:﹁奉使日月火水,唱言,扶接我去生梵天者,無有是處。﹂神教祭師的萬能,釋尊特別的反對。佛教的戒殺 ,不但有生命動物不殺,甚至一草一木都不傷害,不殺生養成仁慈德性,為人生應有的善行。佛教不傷害主義,影響後世人類思想很大,不殺生,才是發揚人道主義的根本。 四、 邪命││正命 職業的宗教徒,迷信於遮道修法的咒術,或為祈禱,占 相吉凶,為自己的生活,不從事於正當的職業。或以非法取得的金錢,不問供養父母,或給妻子奴婢親屬,這種生命,都叫做邪命。故說正命,正覺釋尊,根本反對咒術占相,邪命自活,瞻相男女,吉凶好醜,及相畜生以求利養……或召喚鬼神,或復驅遣,或能令住種種懨禱,無數方道,恐嚇於人,能聚能散,能苦能樂。……作諸苦行,以求利養,或為人咒病,或誦惡術,或為善咒,或為醫方,鍼靈藥石,廣治眾病。或言此國勝彼,彼國不如,或言彼國勝此,此國不如,瞻相吉凶,說其盛衰,入我法中者,無如是事︵長含阿摩畫經︶。人世間一切恐怖皆從愚癡生,不從智者生。是故佛教反對邪命遮道法。﹁若凡夫人信卜問凶者,必有是處,阿難,若見諦人,從餘沙門梵志卜問吉凶……或求一句咒,二句,三句,四句,百千句,令脫我苦,終無是處﹂︵中含多興經︶。佛教否認邪命遮道法為生命,主張以正當職業,隨其善巧,要與正知正見相應而發生的正業、正語的正命。佛告族姓:﹁隨其技術,以自存活,或作田業,或行治生,或以學書,或作勇將,或奉事王……作如是業求圖錢財﹂︵中含苦行經︶。以正當職業、合理方法依法取得的金錢,或供養父母,或給妻子、宗親、眷屬,乃至供養沙門,才能增進人生的福業,故說為正命。若梵志陀然那樣﹁依傍於王,歁誑梵志、居士,依傍梵志、居士,歁誑於王﹂︵中含梵志陀然經︶。﹁不依正業,法以強權剝削人民,或以非法貪污、敲詐,取得金錢,雖能供養父母,或妻子奴婢,乃至供養沙門,或施慈善都不能減輕自己剝削人民的罪惡。﹂ 五、 斷見││輪迴 所謂斷見,即唯物的實在論,只相信現前為真實,不信有 後世,更不信善惡因果的報應,六師中富蘭那迦葉、未伽梨拘舍羅,就屬於這派││斷見││﹁有言我此終後身,想樂有苦有想,或不苦不樂有想,或有一想,或有多想,或有少想,或有無想,此實餘虛﹂︵長含梵動經︶。這是徹底的斷見論,以為人死了,就同燈熄了一般,永遠消滅,無影,無形,無善惡後報,還有什麼後世 ?﹁無有他世,亦無有更生,無有惡報﹂︵長含弊宿經︶。人世間果無後世,無善惡報應,根本就不成為人的世界,就如現在唯物史觀危害人類的前途,視人為物。佛陀為救護人間,對此斷見,以輪迴對抗。輪迴為相續流轉意,說人生軀殼雖有死亡,但人的識神︵靈魂︶不隨人的身軀而歿亡。人的識神不滅,並且永遠的相續,人可相續為人,也可轉為畜生,或轉生善處天上。這個轉生就叫做輪迴,而輪迴的動力,就是業力。人轉生善惡與否,完全以人生現前業力為轉移。是故人生前途的苦樂,要受業力支配,不是上帝或神的支配,這即是業力不滅論。任何人都逃不了業力的範圍,人為什麼要受業力支配呢?就是﹁故作業故﹂。﹁若有故作業,我說彼必受其報,或現世受,或後世受,若不故作業,我說此不受報﹂︵中含相應思經 ︶。所謂故作,就是身。意,故作十惡業,必受苦報。不故作業,就是身、口、意 ,精進行善業,具足戒法。﹁成就身清淨,成就口清淨,成就意清淨……正念正智無有愚癡,彼心與慈俱,遍滿一方成就遊。如是二三四,四維上下,普周一切,心與慈俱,無結,無怨,無恚,無諍,極廣甚大,無量善修,遍滿一切成就遊﹂︵中含相應思經︶。這就是人生前途的苦樂,完全操在自己的業力,絕不是上帝的賞罰 。人雖受業力支配,但人也可改變業力,惡業可轉為善業,這個改變的作用,完全取決於人生現前有價值的善良行為。是故佛教輪迴論,不特提高人生行為的價值,並且鼓勵人生努力向上,創造自己光明的前途。 六、 常見││無常 這個常見,卻與斷見相反。說人世間一切都是常存不變易的 ,﹁我以種種方便入定意三昧,以三昧心憶二十成劫敗劫,其中眾生不增不減,常聚不散。我以此知我及世間是常,此實餘虛﹂︵長含梵動經︶。或說人間復為人間 ,牛復為牛,瓜復為瓜,人復為人。說是遺傳性的常性,這種說法,依然不出神教的範圍。照這樣的說法,人世間永遠沒有進步的希望,不獨違背人類社會進化的原理,且違背宇宙人生的真理,是故佛陀對此常見,說諸行無常。佛法的無常論,不僅依人死,或物朽說為無常,乃依因緣生法,生、住、異、滅不停的變易,或進化 、或退化、或動、或靜、或高、或下,都是無常變易的狀態。依此說為無常。佛不許﹁無常說為常,不恆說為恆﹂︵中含十九,百六︶。無常、苦、無我,本為阿含的深義。佛常對弟子演說無常義。大王,色為有常?為無常耶?答曰:無常也世尊 。復問曰:若無常是苦非苦耶?答曰:苦變易也。復問曰:若無常變易法者,是多聞聖弟子,頗受是我,是我所,是彼所耶?答曰:不也世尊︵中含頻婆娑羅王迎佛經︶。是故無常,是從有情自身觀察到世界,是從一,到多法,發現人世間一切法 ,都是生、住、異、滅法的無常。 七、 苦行││安樂 所謂苦行,就是以為人生現前所受的苦,都是前生所作 的惡業,故今生要受苦,假使現在盡量受苦,把所有應受的苦受盡,這快樂自生。於是﹁或以一日,或二三四五六七日食,或半月一月一食,或復食果,或復食莠,或食飯斗,或食麻米,或復食稻,或食牛糞,或食鹿糞,或食樹根樹枝,或食樹皮,或著塚間衣,或有常舉手,或常坐,或常蹲,或有臥荊棘上者,或有裸形臥牛糞上者……無數苦役此身﹂︵長含裸形梵志經︶。六師中尼犍子,就屬於這一派的代表者。佛教根本反對苦行,因為這種苦行,根本沒有價值的意義。﹁彼戒不具足,見不具足,不能勤修,亦不能廣普﹂︵長含裸形梵志經︶。既沒有正知正見,怎麼能了知三世因果?前生為有我呢?抑為無我?本所作惡?抑未作惡呢?以及現在所吃的苦為已盡呢?抑為未呢?這種種問題,若沒有根本的智慧是不能解答的。況且因果業報有其定律,若是樂報,絕不會因苦行而轉為苦報,或是苦報也絕不會因苦行轉為樂報。現世報業絕不會因苦行而轉為後世報。後世業報,也不會因苦行而轉為現世報。苦盡甜來的說法,全是虛妄,實無所得。要解脫苦報,要依正知正見而修正定,成就一切智,獲諸快樂。佛告裸形迦葉曰:﹁若如來至真出家現於世,乃至四禪,於現法中而得快樂,所以者何?斯由精勤專念一心,樂於閑靜不放逸故,迦葉,是為戒具足,見具足,勝諸苦行微妙第一﹂︵長含裸形梵志經︶。是故佛陀於現世一切法獲得究竟了知,便﹁知此苦如真﹂,無煩無惱,常住安樂,無有苦悲。故以安槳救濟苦行。 八、 自我││無我 古代的印度,不問是哲學,或是宗教,都是與自我相配合 的,最著名的數論師,就是主張神我與自性相合的自我哲學,或自我清淨的婆羅門教,都逃不了我的幽囚。人世一切的諍奪,都導源於自我。因有個我,即有我所︵ 欲望︶,因有我所,故有諍奪。﹁以欲為本故,母共子諍,子共母諍,父子兄弟姊妹親族輾轉共諍。……母說子惡,子說母惡,父子兄弟姊妹親族,更相說惡。……乃至王王相諍﹂︵中含苦陰經︶。因各人要滿足我的欲望,故造成人世間諍奪的痛苦。佛陀為救護人間,根絕人世間的諍奪,故說為無我。佛法的無我,不是理論的分別,乃依有情自身,依佛法的慧觀,說有生必有死,判定為無常,無常即是苦,苦即不自在,不自在,怎麼可說為我呢?無常、苦、無我為阿含的深義。無我的根源,乃從緣起說:以一切法生起,皆假眾緣而生。﹁此有故彼有,此滅故彼滅﹂的關係,以及無明緣行,行緣識,乃至緣有老死。若無明滅則行滅,乃至生滅則老死滅的緣起觀。愚癡的凡夫,不了解緣起的深義,於緣起法妄認為我我所,於法生時便認為我,於滅法時,便認為無我。這個我與無我,皆依因緣和合而有我我所。若無因緣,即無我我所。因緣和合當中好像有個實體東西在那裡生滅,其實﹁法無自性﹂。若有實體或自性,怎麼會有生避呢?阿含普遍的說明這個﹁色是無常,無常故苦,苦故無我我所,乃至若有色,或過去,或未來,或現在,或內或外,或粗或細或好或惡,或近或遠,彼一切非我,非我所,我非彼所﹂︵中含迎佛經︶。佛法依緣起故說無我,而化自我。 九、 懷疑論││因果論 所謂懷疑論,即是對世間一切法生起的原理,以及善 善惡因果都有懷疑的態度,不信有因果的律定。故說:﹁於恆水南臠割眾生,亦無有惡報,於恆水北岸為大施會施一切眾,利人等,亦無福報﹂︵中含沙門果經︶。由於對善惡因果觀念的懷疑,甚至說:﹁無施無與無祭祀法,亦無善惡,無善惡報 。無有今世,亦無後世,無父無母,無天無地,無眾生世﹂︵同前︶。因為缺少正知正見,對宇宙間一切法生起,而沒有正覺的了知,故發生懷疑。由懷疑而生邪見,以為世間一切法都是偶然會合,﹁無因無緣而想生,無因無緣而想滅﹂︵長含布吻婆羅經︶。這近於斷滅邪見論。佛陀對此懷疑的邪見,說﹁有因有緣而想生,有因有緣而想滅﹂。一切法生起,皆依因緣所生,依因緣生法,說善惡相應,善因善報 ,惡因惡報,因果循環,貫達三世,或今生受報,或未來受報,因果定律,如響應聲如影隨形,沒有絲毫的遺誤,更沒有懷疑的餘地,佛陀對此無因無果的懷疑論,說善惡因果報應,決定人生向上努力善的行為,建設合理的人生觀。 十、 現世主義││三世因果 所謂現世主義,即是無過去無未來,只認現世實 有。﹁彼人愚惑欺誑世間,說有他世,言有更生,言有善惡報,而實無他世,亦無更生,無善惡報﹂︵長含弊宿經︶。佛陀對此現世主義,不承認過去未來以及善惡報應,是違背現世的原理。因有過去,才有現世,因有現世,才有未來,這是相續性的世間觀。若無過去怎麼可說現世,故迦葉問弊宿曰:﹁今上日月,為此世耶?為他世耶?為人為天耶?弊宿答曰:﹁日月是他世,非此世也。是天非人﹂︵弊宿經︶。既承認有他世,即有因果報應。故佛對此現世主義,說三世因果,以過去我為現在我的因,現在的我,又為未來我的因。故以三世因果化現世主義。 十一、唯物主義││唯心主義 唯物主義,說我們人生整個身軀,都是物質的 構造,依地水火風四大原素而成。人死以後,四大分散,﹁地大還歸地,水還歸水 ,火還歸火,風還歸風,皆悉敗壞,諸根歸空﹂︵長含沙門果經︶。這是極端排斥倫理觀念。故唯物思想,並非發明於歐洲。古代印度社會極為風行,無父無母,無善惡報,無因無緣的思想,都是受了當時唯物思想影響,馬列主義,視人為物,於此有何分別呢?佛陀對此唯物論,說唯心主義,以一切唯心所造。但佛陀非是全偏唯心主義,因救濟唯物論,故強調唯心說:依此一心可以為人,可以為天人,可以為鬼,可以成佛。以心為身體的根本,使心與身體獲得合理的調和,一切皆從心理為主。僅有身體,不能構想理論,人世間一切宗教、哲學、政治主義,皆導源於心地。佛法的唯心說,可說為理想主義,以一切理想皆導源於心思。心為理想的總匯 。我們人格能夠向上,全根據理想主義。唯物思想,只是摧毀人類倫理觀念,排斥一切宗教把人類陷入無父無母獸性的世界。故說佛唯心主義救濟唯物思想。 十二、 神格的中心││人格中心 不論一神教,或多神教,或泛神教,都以神 格為中心,宇宙人生為神格的創造,天時風雨,為神格的主使。於是把宇宙觀、人生觀都納入神格觀念裏。神是萬能,人無自由,人只有敬神祭神變成神的奴隸,一切畜生變成神的犧牲品。古代印度社會惑於神教的迷信,動不動要殺無數的生命供養神,以博神的歡樂,貪穢無厭的神怪,不知要殺多少無辜的生命。佛教根本否認神格,尊重人類平等,以人格為中心。人不但與神平等,並且與佛平等,佛生於人間,長於人間,得佛於人間。人類賢愚不肖的差別,絕不是人種的問題,乃是人格的問題。有人格的,就是聖人賢人,沒有人格的,就是不肖的愚夫。佛根本不是婆羅門族,而能完成偉大的人格,佛教為人格完成的宗教。是佛教極重視人格主義,否認神格的觀念,並且鼓勵人格向上,由人而超人而達到圓滿完整人格的佛。人類歷史上首先尊重人格的,就是佛教,是故佛教以人格為中心,否認神格主宰一切! 以上所舉的十二種思想,雖說是為二千五百年前印度社會所流行的思想,也可 說為現在人類社會所有思想的體係。佛陀出世後,對當時印度宗教哲學思想提出種種的清算││包括上說十二種在內││使人類對於宗教哲學思想起了革命的作用,對宇宙人生有了新的認識,發現人生的價值,完全在善良的行為及完整的人格,不在神教的庇祐。佛陀於開創印度新文明,破除神教的迷信,糾正偏見哲學的思想,建設合理化的宇宙觀人生觀,揭開人類光明的前途。使人類對人生的價值有了嶄新的覺悟,促進人類自由平等的實現。是故佛陀的思想,不特於二千五百年前為適應當時社會的思潮,即於今日,猶不失為嶄新進步的思想! 三、佛法根本有情論 一、以有情為本說 一、 有情的意義 佛法根本的論題,即在觀察有情生滅流轉相續的真相。究竟 從何處而來?將向何處去?以及有情心的組織及其活動的形態是怎樣?這都是佛法觀察的根本對象。佛說無常、苦、空、無我、蘊、處、界的一切法門,都是依有情為立論的中心。依有情而建立佛法,離開有情,即無佛法可說。是故要瞭解佛法,必先探求有情的意義,不能瞭解有情,即不能瞭解佛法的真義。 梵語薩埵,譯為有情、人、士等。情,即是情感或情欲的意思。具有堅強意欲前進的力量,這與普通所說動物相近。但奧義書所說有情較為廣泛,上從天界,下至植物,都說為有情。然有情真實的構造,是物質與非物質二種要素,亦即是精神與肉體二者結合體所成者為有情。依佛法說,即是名色︵Namarupam︶此語原出於梵書時代,含有現象或個體︵individual︶的意味,釋尊採用此成立有情的單位。 佛法說﹁名﹂為精神,即五蘊的受、想、行、識;﹁色﹂為物質,即四大及四大所造的肉體。中阿含大拘絺經說:﹁云何知名?謂非色陰為名。云何知色?謂四大及四大造色,此說色,前說名,是為名色。﹂簡捷的說:名色,即指有情身心合成的身體。一般所說生命︵Jiva︶,即包括精神與肉體而言,非是離開﹁名色﹂,另有生命,所以佛法不是偏於物質,或是偏於精神,佛法是生命,是精神與物質平等和合相應體。但佛法又非二元論的思想,是精神物質併行論︵Parallelism︶。 救護人世間,解脫一切有情的痛苦,原是一切宗教哲學的本懷,但一般宗教哲學家,都陷於主觀的錯誤,不是從客觀立場去分析一元、二元,或唯心唯物,就是妄想於自然界以外神秘的神、上帝主宰等。想以此作為解決有情的痛苦,全是一種空幻倚賴感,這樣的結果,不是落於客觀的唯物的實在論,就落於空幻的神秘唯神論。這都忽略了有情本身的了解。要解脫有情的痛苦,應從有情身心去求解脫。佛說中道法,是離去二邊。所以佛法不偏於物質,也不落於唯神論。佛法根本否認神秘的神格。人生的苦樂,取決於有情自身正覺知行合一的德行,絕不是取決於梵天或是上帝,佛法是自覺力行的宗教,皈依佛法僧三寶,是重新認識人生,把握知行合一的德行,達到圓滿成就身行善、口行善、意行善,淨化人生的目的。中含思經說:﹁若有故作善,我說彼受其報。……若不故作業者,我說此不必受報。﹂明確地指出人生昇天堂,墮地獄,都看自己作業與否為標準,絕不是仰梵天或上帝的挽救。假使作了十惡業道,最後死了必定要墮入惡趣。這時任憑牧師怎樣為你祈禱 ,想接你上天堂,也是一種誑妄愚蠢的舉動。猶如投石河中,人在岸上祈禱,希石浮現,同樣的愚癡。佛法不同於一般宗教就在此,不存倚賴的幻想,或求超越自然界以外的神力,腳踏實地,努力於知行合一的德行,取決有情自身覺的行為,所以佛法以有情為本。 二、 有情的種類 佛說眾生無量,而無量眾生︵有情︶,依其精神活動的不同 ,可分為五類,或曰五趣︵Panca Gatyah︶ 或曰六趣︵Sad Gatyah︶。所謂五趣,即天、人、地獄、餓鬼、畜生。這是古代的分類,再加上阿修羅,即為六趣。亦即通常所謂六道輪迴,無論五趣或六趣,都存於世間的。在人間裏,有人,有畜生,有餓鬼。畜生中包括天上的飛鳥、地上的走獸,以及水裏的魚蝦,這又稱傍生,鬼雖為人所不易見,但也住在人間。人間以上有天,天也有種種不同,有高的天,有低的天,全視天人福報的分別。在人間低一層的,是地獄,地獄是極苦的所在,通常形容地獄的苦處,有十八層地獄,有刀山、火箭種種的苦狀,全視有情業力輕重而分別,長含世紀經就此有詳細的說明。阿修羅遍於五趣,其性好鬥。五趣或六趣 ,除掉人間與畜生,其餘都含有神話的性質,但為各宗教一致的信仰,即如地獄天堂一類的,釋尊也認為這是一種輪迴應有的現象。 在五趣中,最有意義價值的,就是人間的﹁人身﹂。在人間以上的天人雖比人 間壽命長,但只沉醉庸俗的欲樂,根本沒有正覺的真理。人間以下的地獄苦趣的有情,受苦不暇,那裏還能努力修行?畜生與餓鬼,雖在人間,根本為業力所縳,愚癡而沒有智慧,遠不及人類。是故五趣中,只有人類才有知苦求樂的知覺。人在五趣中居在昇降最重要的機紐,於是造成一般人想昇天界,怕墮地獄的觀念。但在佛法上說:天人雖有五欲可享,但五衰現前福報享盡,依然要下墮,惟有人間最好,所以佛說:﹁三十三天,著於五欲,彼以人間為其善處……所以然者,諸佛世尊皆出人間,非由天得也。﹂︵增含等見品︶這就是天上根本無佛可成,無真理可求,要求真理,要求解脫,只有向人間求。所以佛說:﹁我身生於人間,長於人間,於人間得佛。﹂︵同上︶佛是人間的聖者,即人而成佛,不是天上的上帝,也不是上帝的使者;是人間最偉大覺者,天人為求真理的智慧,梵天帝釋四天王常率領天人下降人間,參加法會,請佛開示正覺真理之道,所以天人要仰望人間為其善處。愚昧的眾生,卻為上帝使者所欺騙,說天堂是怎樣的快樂?人間怎樣的黑暗?把他們的心眼,都接引到一個渺茫天國上去了,釋尊出現人間,徹底覺悟人生的真諦,佛說:﹁人身難得﹂,又把他們叫回到人間,要他們重新的認識人生,建設人間的淨土! 三、 有情的產生 無論是五趣或是六趣的有情,要依有情新生長育種種去分別 ,可分為四生︵Caturyoni︶:即胎生、卵生、濕生、化生。一、胎生,如人、牛、羊等畜生,都從母胎生。二、卵生,如雞、鴨、鳥、雀等,都從卵生。三、濕生,如蚊蚋、魚蝦等,都從濕地而生。四、化生,如天界、地獄,都是三生以外的自然化生。四生的說法,也非釋尊的發明,早於奧義書提出,胎生︵Jarayuja︶ 、卵生︵Andaja︶、濕生︵Samsvedaja︶ 種生︵hija︶。釋尊以化生代替第四種生,因為佛法未把植物納入輪迴界,但釋尊於植物也非常愛護,不准無故傷害一草一木,這在佛制戒中也有明文規定。佛說四生,可見比奧義書四生廣泛而具體。 要依四生生長的助緣說,胎生與卵生,都必賴二性和合的助緣;濕生,無論蚊蚋,或是魚、蝦,都從自身分散成為新生命。化生,不需假憑肉體的結合,純依業力而生。四生中以化生為最高││天界,也為最低││地獄,並且普遍於人、鬼、畜的三趣中。大智度論︵八,五四︶說:﹁五道生法,各各不同,諸天地獄皆化生,餓鬼二種生,若胎生化生,人道畜生四種生,卵生、濕生、化生、胎生。﹂人是胎生,是普遍的說法,但人的化生、卵生、濕生,雖是科學發達的今日,尚未能有證明。但在佛法中早有說明,劫初的人是化生;卵生,濕生,大智度論中雖有根據的說明,然尚待現代科學者來證明。 依有情的欲望說,佛說欲望分為:欲界、色界、無色界。以欲界最盛行五欲,從地獄到天界一部以及四生中都以欲念為本。﹁以欲為本故,母共子諍,子共母諍 ,父子、兄弟、親族輾轉共諍。……以欲為本故,王王共諍,民民共諍,國國共諍。﹂︵中含苦陰經︶人世間一切人我是非諍奪,都以欲為本故。色界與無色界,純為天部,且屬化生,二者同為禪定力勝,色界雖然有物質︵肉體︶,但以住於禪定,故無欲望的活動。 四、 有情的延續 要瞭解有情身心的活動,不僅從種類方面分別,必須從生命 方面去觀察。有生命的延續,就如燈一般,必須時時添油,使它能繼續發揮光明。使這個光明能永遠的延續下去,維持有情一期生命主要的因素,就是飲食。佛告諸比丘:﹁有四食,資益眾生,食得住世,攝受長養。云何為四?謂一粗摶食,二細觸食,三意思食,四識食。﹂︵雜含一五,八三︶飲食於有情生命不僅增加新的活動力,並於體質上增加了營養,使一期生命得以延續,並且能使精神體質歷久不衰 。﹁諸比丘,於此四食,有喜有食,識住增長故……諸行增長,諸行增長故,當來有增長。﹂︵雜含一五,八三︶明白的說出,飲食不獨能延續有情現前的生命,並且能延續當來的生命。是故佛說:﹁一切眾生皆依食住。﹂︵長含集經︶古時印度苦行外道,因為找不到解脫的方法,迷信宿作因,於是盡量逼迫的吃苦,減少飲食 ,或一日一食,或二三四五六七日一食,或食樹皮,或食草根,存著﹁苦盡甜來﹂的幻想。釋尊初出家,依仙人學,雪山六年苦行,日食麻麥,也受了苦行的影響。後來覺得這個非究竟之道,故接受牧女獻乳,恢復身體的健康,才於菩提樹下完成正覺。可見飲食不特有益於有情的色身,法身資養,雖不要飲食,但需假借色身而修,無形中飲食於法身也有間接的助緣。故根本說一切有部︵第二九,一五三︶說 :﹁若無事斷食者,得越法罪。﹂可見飲食於我們修道者是多麼的重要了? (一)塵搏食 或曰段食,即是我們日常食料所成的飲食,可以分成一段一段的食 。﹁或大或小,如今人中所食,諸入口之物可食噉者,是謂名為摶食。﹂︵增含苦樂品︶此又稱為段食。飲食為滋養色身重要的元素,延長有情生命的根本,特別我們人間的有情,一日不可少的││食。故佛說:﹁聚生之類,以此四食流轉生死,從今世至後世。﹂︵增含苦樂品︶奧義書也說:食味所成我,即指飲食為肉體的要素。 (二)觸食 觸,即是根、塵、識和合所發生的感覺。由所發生感覺的不同,有如意的,有不如意的。如意的,叫做樂受;不如意的,叫做苦受。這裏所說的觸食,當然主要的是指如意的樂受而言。因為在如意感覺上││樂受,才能使身心得到袂慰的喜悅,精神才能暢旺,如同吃飯一樣能增長身體的營養,活動力增強。因有這樣的效力,故叫做食。不如意的感觸,能使人苦悶煩惱,或刺激精神,甚至失望,都有損身體的健康。身體疲憊時,需要臥睡按摩,也能增長身體的精神。中含伽彌尼經說:﹁身粗色四大之種,從父母生,衣食長養、坐臥、按摩、澡浴,強忍…… 。﹂可見有情生命的延續,不僅需要觸食,猶需要觸食,飲食只能增長肉體的營養 ,觸食能增長精神的暢旺,為精神生命重要的因素。 (三)意思食 意思,即思心所的願望,簡捷的說,就是心思的希望,有情生命,不但需要飲食來滋養,並且需要理想的希望來鼓勵,使其精神奮發,身心安樂。一個人要是感覺到沒有希望,即成為絕望,絕望的人生,就不能活下去。故自殺的人 ,多半是對人生前途覺得沒有希望,成為絕望,非自殺不可。假使有一點希望的人 ,絕不會自殺。梁啟超嘗說:﹁人生生於希望﹂,也就是這個道理。可見意思食於有情生命的關係,是怎樣的重要了! (四)識食 這個識,不是第六意識的識,乃十二因緣中無明、行、行緣識的識。這個識,又名﹁執取識﹂,即執取有情的身心自體,能使生命延續,發展身心的力量。識緣名色,為佛法重要的教義。﹁名色﹂,即是有情身心的自體。有情初托胎時,攝受父精母血赤白二渧,就是有取識。能使﹁名色﹂延續滋養,繼續的出胎,乃至長大成人,都是這個識的力量。中含茶啼經說﹁識為輪迴﹂的主體,雖遭釋尊批判,但釋尊初觀緣起觀時,僅止於識,雜含︵一二,六五︶說:﹁識有故名色,識緣故名色有,齊識而還,不能過彼。﹂這個有取識,不特為有情生命延續重要的因素,並為有情新生命再造的主體,初期十二因緣的根本,故一分學者說,無明與行二支是後來所附加,初期緣起觀,僅止於識,即根據於此。 四食,是釋尊經過深刻的觀察,所揭示出來的,第一屬肉體的要素,第二、第三、第四,屬於精神的要素。有情有賴於四食延續一期的生命,並為發展當來的新生命的主體。是故人類的生存與未來生命的延續,都有賴意思食與有取識的再創。人類有個共同生存的欲望││思食,不但希望個人的生存,並且從個人到家庭,乃至整個民族的繁榮,整個國家的生存。不僅人類的有情是如此,即是非人類的一切畜生,乃至昆蟲螞蟻,都要繁榮他的種族,都要生命,這是人類有情及非人類的有情共同而普遍的希求。釋尊的慧觀,洞澈一切有情共同生存的欲望,故極端主張戒殺,使一切有情都能達到共榮生存的欲望,故有﹁情與無情同願種智﹂的悲願。由此可知,四食於有情生命延續是如何的重要了! 二、有情組織的要素 我們於﹁名色﹂的分別,瞭解有情生命延續的要義,但有情身心組織是怎樣呢 ?依佛陀慧觀的分別,即依蘊、處、界詳細的觀察,說明有情身心組織的內容。蘊觀,為心理的分析,處觀為生理的分析,界觀是物理的分析。依蘊、處、界三法不同的立場,詳細去觀察有情身心的心理、生理、物理組織的真相,說明有情色心平等的真義。 ︵一︶ 蘊、處、界、觀 一、 蘊觀 蘊,是積聚義,即同類相聚,大則是五,小則無量,這類似細胞的 說法,雜含︵二,一一︶說:﹁所有諸色,若過去,若未來,若現在,若粗,若細,若好,若醜,若遠,若近,彼一切總說色陰。﹂陰,是覆蔽義,覆蔽本性,為蘊的異譯。經佛陀的慧觀,把有情身心的組織,總歸為五聚;即色︵物質︶、受︵感情︶ 、想︵表象︶、行︵意志︶、識︵意識悟性︶。這是有情心理組織的要素。 色︵Rupam︶ 色的定義,為變壞、質礙義。雜含︵二︶說:﹁可礙可分,是名色。﹂變壞者,有體的質礙法終歸是變壞的。質礙者,即甲乙二種物質不可同時佔據同一處所,所謂物質不可入性。具此二義故名色。故色可分廣義與狹義,廣義的色,即顯色︵青、黃、赤、白等︶、形色︵長、短、方、圓、高、低等︶,甚至說:﹁寒亦是色,熱亦是色;飢亦是色,渴亦是色。﹂︵增含聽法品︶故色的範圍極廣,狹義的色,即是肉體,諸如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,及法處所攝色,都名為色。 受︵Vedana︶ 受,是領納義,前說的色,是屬物質方面,今說受屬精神活動方面。即心理學所說:感覺與感情的作用。感情純為精神活動的表情,即於外界色法,無論是顯色,或形色,乃至音聲等引起一種反應,使精神上發生苦樂等感覺及感情的作用。佛法的術語,即是受。受的原語︵Vadaa︶ ,即從知的語而來,由知識而起的感覺,這個感覺含有樂不樂的表情;佛法依情識的分別為三,即苦受、樂受、不苦不樂受。即心理學所說的快、不快、中庸的三種感情,全是有情心理情緒的作用。 想︵samjna︶ 想的定義,為﹁取像﹂,或曰﹁想像﹂,﹁亦是知,知青、黃 、白、黑、苦、樂﹂︵增含聽法品︶。就是於感覺或知覺上構成一概念、聯想、分析、綜合的作用。即如依眼所感受彩色、鼻所領納的香味、由手觸感的形狀等,綜合各種感覺構成一花的觀念,這即是﹁取像﹂義。或曰想像花的色、香、形狀。但這個﹁想像﹂,並不限於外界的知覺,即記憶以往領受上對象,亦是想的作用,故稱為﹁想像﹂。 行︵samskara︶ 行的定義,即造作的意思。增含︵聽法品︶說:﹁能有所作 ,故名為行,為成何等,或成惡行,或成善行。﹂即於外界花境,引起內心取花供佛的觀念,經心思的考慮,而發生﹁取花供佛﹂的行動。思考即行為作業的根本。行的主要,即﹁思﹂心所,﹁思﹂為業本。這﹁行﹂相當心理學的意志,廣義的說一切心理活動的基本。 識︵vijnanam︶ 識,是了別義。﹁識別是非,亦識諸味,此名為識。﹂︵增含聽法品︶前說受想行三法,雖為心理作用。但此作用生起的根本,即依心體識,此識為精神活動的主觀體。於受想行的對象上發生區別的作用,即是識蘊。而識又是支配前三作用者,他的任務,即在保持這三種作用成為統一性。 在心理學上說,這個識純為統覺︵apperception︶或悟性︵understanding︶的作用。就是統一判斷推理分別司心的作用,不但區分青黃赤白的顯色,而且判斷苦、樂、不苦不樂的情緒,於此故說為識。要依心理學說明受、想、行、識、作用;可依知、情、意相配合;想與識屬知,受屬情,行為意。這四種,全為心理的作用 ,而統一心的全體作用,即是識。故心理學上識為﹁統覺﹂義。 五蘊的分類,全為身心組織的要素,五蘊的色,屬物質的││色,受想行識為精神的││心,也是唯一精神的要素。佛雖說色心二法,但非是區別色心,是以綜合色心不二為主體。或以五蘊全體為名色,或區別為名色與識,或依名色而有識,或依識而名色等分別。要以主客觀的分別,識為主觀,其他四蘊為客觀,或曰識為能詮,餘四蘊為所銓。總之,五蘊純為有情心理分別的組織。 色蘊|變礙|||||肉體||色 受蘊|領納|感覺 五 蘊 想蘊|取像|觀念 心作用 不二 行蘊|造作|觀念 聯合 心 識蘊|了別|||||心體 二、 處觀 處是梵語︵Avana︶,即生長門的意義,以有情眼等六識,不能單 獨生起,必須有其所依處所,由此處所,而引發六識分別色聲香味等境界。是故六處,為主觀的識與所緣境根本的依處。由六處而眼識、耳識、鼻識、舌識、身識、意識。由此六根引生眼緣色、耳緣聲、鼻緣香、舌緣味、身緣觸、意緣法的六境。依六境引發六識取境的作用。故六根六境皆依六處為中心,若沒有六處,這能緣識與所緣境,即失去依處。佛說:﹁二因緣生識,何等為二?謂眼、色,耳、聲,鼻、香,舌、味,身、觸,意、法。……眼色因緣生眼識。……此三法和合觸,觸已受,受已思,思已想。﹂︵雜含,四四︶要依識的分別六根門不同,所謂六六法門。雜含︵一三,七○︶說:﹁六內入處,六外入處,六識身,六觸身,六受身,六愛身。﹂這由於根門不同,引起認識區別的作用。六處中的前五處,即眼耳鼻舌身,為生理的機構,於五蘊中的色蘊,受想行識的四蘊為意處所攝,但意處所緣的境,總括色心一切法,故當五蘊的全部。有情一切活動依據,就是六處。六處與色等六境相合 ,名為十二處。釋尊為一般眾生迷於心的道理,也就是不明精神的現象,故詳細說明五蘊心理的內容。為一般有情迷於色的道理,即不解生理物質的現象,故詳說十二處。分析色法說明有情生理的組織。要是迷於色心二法,即說十八界,廣開心色的內容,以解有情的迷執,今將五蘊十二處的關係,示圖於次: 前 五 根 色 第六意識 六 根 前 五 境 十二處 五 蘊 受 想 六 境 心 行 第六法境 識 三、 界觀 這個純以物質為主要,為說明有情身體的組織而分為六界。中含分 別六界經說:﹁有情依地、水、火、風、空、識,六大所成。﹂前五界為物質的機械,骨肉屬地,血液屬水,熱氣屬火,呼吸屬風,但水火風所依的空間屬空。由此地、水、火、風、空五大,即成立無情的器世界。最後一界識,即屬精神活動的現象。綜合地等六大成為有情。如增含︵聽法品︶說:當知六界之人,稟父母精氣而生。……人生稟此精氣而生六入。﹂這又與名色相似。雜含︵三,一二︶說:﹁所有色、彼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色。﹂世間一切物質都不外乎四大界及四大所造五根、五塵。要詳細了解地、水、火、風、空、識於有情身心的關係,可參閱中含多界經 。前說五蘊中的色,而界中地、水、火、風,故五蘊與界有類同的地方。 (二)有情的本質 蘊、處、界,是說明有情組織的要素,但構成這個要素,必有其本質,這個本質,即是構成有情的動力,也就是有情的本質。 所謂有情的本質,亦即是有情成立的因素。這個因素有多種說法,或說業︵K- arman︶ 或說無明︵Avidya︶ 或說欲︵Chandah︶,這三者為有情流轉生死的根本 ,也就是有情本質的因素。如雜含︵一○,五七︶說:﹁眾生於無始生死,無明所蓋,愛結所繫,長夜輪迴生死,不知苦際。﹂有情流轉生死第一因素,就是無明,是無始以來存在著,這與生俱來的,因不能探其起源,故說為無始。無明的解釋,要以阿含最具體。說為﹁不知前際,不知後際,不知前後際,不知於內,不知於外 ,不知內外,不知業,不知報,不知業報,不知佛,不知法,不知僧,不知苦,不知集,不知滅,不知道,不知因,不知因所起法,不知善不善,有罪無罪,習不習 ,若劣若勝,染污清淨,分別緣起皆不知。﹂︵雜含一二,六九︶這是無明的性質 。有情為無明所蓋,於一切有為法、無為法、善不善法,缺少正覺了解,故為﹁愛結所繫﹂。但所為愛,不外自體愛,及境界的愛。自體的愛,又名我愛,因有我愛的活動,即必然有我所愛,這就是﹁此有故彼有﹂的關係。佛說的愛,為有情生存意欲的根源。經中常說三愛:欲愛、有愛、無有愛。﹁欲﹂,即是五欲,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。對此五塵,貪愛追求,始終不捨,就是欲愛。﹁譬如狗子繫柱,彼繫不斷,長夜繞柱,輪迴而轉。﹂︵雜含十,五六︶這是形容有情為愛欲所繫流轉的現象。﹁有﹂即指有情自體而言,佛法以有情為本,以有情存在為﹁有﹂。或說三有,欲有、色有、無色有。或說四有,生有、本有、死有、中有。有愛,即有情自體的愛。無有愛,即是了解因緣所生法,否認體愛的存在。這個愛在三愛中最重要 。一切人我是非爭奪都由於自體愛欲不能打破。佛法不是講愛,是要洗滌有情的情欲,達到無有愛,一切的有情都因為﹁愛欲﹂、﹁渴愛﹂所縛,故對於五塵外境,發生貪愛追求,因有愛,即有取,故有執取名色自體的﹁有取識﹂產生,而為生死的根本。這即是有情為愛繫縛而有生死流轉的根本義。 有情一切的活動,都脫離不了情愛繫縛的支配,它的活動範圍,非常的廣泛。不特留戀以往境界,並且欣求未來的美果,總想未來會比現在好,但對現在的環境 ,無論怎樣的好,總是不滿足的。在過去未來現在的中間,過去是已幻滅,未來尚在夢中,只有對現在貪愛不捨,雜含︵二九︶說:﹁顧戀過去,欣求未來,耽著現在。﹂由於有情為愛所繫縛,對於無常變遷現實的境界,缺少正覺的了解,構成心理上的矛盾,這個矛盾的根源,依然是無明的關係,雜含︵一三,九五︶說﹁愛無明因﹂。無明者,就是不正思維,不正思維又以何為因呢?﹁謂緣眼色,生不正思維,生於癡。……彼癡者是無明,癡求欲名為欲,愛所作名為業。……無明因愛,愛因為業,業因為眼。﹂︵同前︶有情由於不正思維,引起意識的活動,即養成有情欲愛的性格。因貪愛而作業,這個愛業,即是有情成立的動力。無明、愛、欲都屬於煩惱部分,由於有情愛的活動的結果,才有業。以煩惱業為根本,才有五蘊,若沒有煩惱等業,即不能產生有情的組織。世間依業而轉,有情依業而轉,有情為業所縛,猶如車依車軸而轉。 有情依業而相續流轉,依四食的滋養生命得以延續,依蘊、處、界和合構成有情的自體。無明、愛、業所詮的意義,都為有情活動的原理,也就是有情的本質,因有無明,而愛,而造作業,才有五蘊六界身。無明來自身內,非是身外的活動。在未活動以前原始狀態,名為無明,要展開無明的自體,即是五取蘊。有情不特身心的組織要依此,即有情一切活動都要取決於業的本質。因為業的關係,有情才能無始無終的相續,絕非單如車輪的流轉。 三、有情生死流轉的根本 一、 生死流轉義 有情為蘊、處、界的結合體。表面上說:以四食的滋養,而 延續生命,實際有情生死流轉,不僅是靠四食的滋養,且與業有根本的關係。所以不能具體的了解業,就不能了解有情生死相續的根本。因為業的性質不同,才有種種性、種種欲的有情產生。這個不同的原理,就是業力的關係,非是有個神或是上帝在主使。這又名為輪迴︵Samsara 流輪︶,依業而有輪迴。但輪迴的思想,亦非始於佛教。古代印度哲學,即倡導此說;這與吠陀時代的﹁常我論﹂相似,到佛陀時代,才捨去極端唯物實在論,加以改造成為佛教的人生觀。依業而有輪迴,為佛教人生觀的重要的教義。要離開業,就無法說明人生種種的差別,甚至不能明瞭人生理想的歸宿。 古代印度的業力說:無論是宗教家,或哲學家,都不能脫離﹁我﹂的關係。不是認為﹁我﹂所幻化的自作,就是認為﹁我﹂以外創作││他作。結果把業所創造的新生命,都不出於﹁我﹂的幽囚。所以雜含︵七,三五︶說:﹁何所有故?何所起 ?何所繫者?何所見?我令三苦世間轉。﹂佛教根本否認我,故非自作,亦非他作 ,以中道緣起說明有情生死流轉。有情生死相續根本在於業,但業從何而生起呢?雜含︵十,五七︶說:﹁眾生於無始生死,無明所蓋,愛結所繫,長夜輪迴生死,不知苦際。﹂無明與愛為有情生死流轉的根本。無明的解釋,在前章說過,就是不明,或不正思維。簡捷的說,對於宇宙人生缺乏正覺的了解,所以於色生起貪欲追求。如雜含︵三,一三︶說:﹁愚癡無聞凡夫,無慧無明,於五受陰,生我見繫著 ,使心繫著,而生貪欲。﹂由於有情貪欲於色,為色所縛,於色不離欲,不離愛、不離念、不離渴、輪迴於色,隨色所轉。﹁以縛生,以縛死,以縛從此世至他世﹂︵雜含三,一六︶甚至說:﹁譬如狗繩繫柱,結繫不斷故,順柱而轉,若住若臥,不離於柱﹂︵雜含十,五七︶,明確地說明有情為色縛所縛的真相。有情於色欲不斷,貪不斷,受不斷,於色若有變易,便生諸憂悲苦惱,要是﹁樂著於色,樂著色故,復生未來諸色﹂︵雜含十,五七︶。由於貪著於色,不獨為現在憂悲苦惱的因緣,並且為流轉生死的根本。﹁於色見我,令眾生無明蓋,愛繫其首,長道驅馳,生死流轉﹂︵雜含六,三四︶。因為有情貪著色,是故不能解脫生死苦惱,所謂心惱故,眾生惱。有情迷悟解脫的根本,就是色。迷則流轉生死,悟則心淨,眾生淨 。﹁不樂著於色,於色得解脫,受想行識得解脫,受想行識得解脫,我說彼等解脫生老死憂悲苦惱﹂︵雜含十,五七︶。是故說貪愛為有情流轉的主因,也就是業的根本。 二、死後相續義 有情於現世獲得一定身分,為生命的必然性。從生下到死時 ,這一期不斷活動中,即是生活︵jiva︶ ,或曰壽。此外的特徵,依身體說,有煖氣,有呼吸。依心理上說,則有識。即依壽、煖、識三,說為有情的壽命。中含大拘絺經說:﹁有幾法生身死已,身棄冢間,如木無情……有三法生身死已棄冢間,如本無情,云何為三?一者壽,二者煖,三者識。此三法生身死已,棄冢間,如木無情。﹂這是分別有情的死亡與否,即依壽煖識來判斷,人死壽命終了,溫軟已去 ,諸根敗壞,即是一期壽命結束。但修道比丘入滅盡定時,壽不滅訖,亦軟不去,諸根不壞,故不能說為死亡。 有情必於一定時期內不能持續壽、煖、識,即是死亡,也就是壽終。這是依四大所成的肉體的解體而說;不能說有情自體生命終了,或永遠終斷。因為有情依業而有生命,有情的身軀雖有死亡,但有情的業,不隨身體而消滅的,是相續的流轉著。本事經第五說:﹁二法常相隨,謂業與壽,有業亦有壽,若無業,即無壽。若業壽未消滅,則有情不死,若壽業盡滅,則含識︵有情︶死。﹂ 這是說依業而有生命,業滅,則壽亦滅。有情的業既是流轉相續,這有情壽命也隨之流轉。所以佛說:有情的死,並非有情生命的絕滅,這只限於意識的活動及五根的敗壞。而有情生死的根本││無明,依然存在。並且業的性格是不斷生長,一遇到生長的機會,馬上又是一個新生命的出現。 佛法說有情流轉生死現實的經過,先要求男女的結合,這是流轉︵胎生︶的第一步,雖有男女的結合,要是不能持其本能的欲望,依然不能產生子女。若依生命說,純是業的創造力,自己創造自己,不過假借男女結合的助緣。佛法說:﹁父母及乾闥婆︵Gandharvah︶三事和合,才有胎生。﹂乾闥婆雖屬神話的名稱,佛陀說為有情生命的異名。或說為識,即攝收父母赤白三渧為有情自體,即是名色。在母胎中經過五位才出胎,其應有的生命再出現,這個名為再生。 有情生前死後再生的經過,差不多是這樣。死後的現象,在外面看,雖屬絕滅的樣子,實際上有情生命的自體,依然可能繼續執取五蘊,其性格再現實化的托生 ,其間雖一度解體,仍可再結合新的五蘊,這個再生的五蘊,依然為前生五蘊引續五蘊變化的繼續,這如燈一般繼續的光明。 這裏有個疑問,假使有情身心的組織,為前生五蘊引續而生,為什麼不能記憶前生的事?依佛法說:生命的本質,不是知識,是因業而感召的生命。長含大緣經說:﹁若識不入母胎者,有名色否?答曰:無也。若識入胎不出者可有名色否?答曰:無也。﹂這是說:識雖入母胎,但是所詮,為無意識的意志,乃生命的異名,不是意識,所以茶啼比丘說:﹁今以識往生不更異﹂︵中含茶啼經︶。主張識為輪迴的主體,被佛批判。有情的意識不能記憶前生的事,這是合理的解釋。要是聖者的佛陀,不消說,前生後生無量世都了解,佛陀常對弟子說前生及後生的命運。如說: 十六大國有命終者,佛悉記之。││長含闍尼沙經。 我有弟子有因有緣記無量過去本昔所生。││中含箭毛經。 復次比丘尼聞某比丘尼於某處命終,彼如佛所說:三結已盡,得須陀洹,不墮惡法,定趣正覺。 到了聖者的地位,無所不知,了達三世因緣輪迴,以及有情一切作用。有情只能記憶今生、過去事,還不能記憶前生或後生輪迴的有無。佛陀的慧觀,洞察一切有情業因果輪迴,佛法不是發明輪迴,是要有情了達輪迴的根本原理|業。要有情覺悟脫離生死輪迴業的束縛。 三、業的本質 佛教的生命觀,即依有情五蘊的積聚及業相的解釋。離開五蘊 ,根本就不能理解業的相續真相。五蘊為有情身心的組織,有情一切活動的根據。 ﹁於色見我,令眾生無明所蓋,愛繫其首。﹂︵雜含六,三四︶由於有情愛欲為本的思心所,引發一切身心的活動,即為行業。故行與業,即指思心所引發身心活動而言。由身心活動而有力用,即稱為業。又分﹁表業﹂與﹁無表業﹂。要依業的發展經過說:一切善惡業,都由於有情於觸對現實時,引起思心所,經過思維的考慮 ,發動身語行動,在身語行動的時候,即留有行動的遺痕,這個行動遺痕,即稱為業。是故業是經過內心與身語相互激動的關係,因此,有說業為色,但無質礙,有說業為心,又無知覺,所以業不能看做單獨個體的性質。既不可說為物質,又不可說為精神,是附屬於識的某部分,業雖為有情身心活動的結晶,但又不即是有情的色心,然又非離開有情單獨存在的部分。所以古代印度哲學者,說業為靈魂的附著物,要是離開靈魂的主體,即不存在。佛說業為有情身心活動的遺痕,雖不離有情的色心,但又不即是有情色心的潛能。中含鸚鵡經說:﹁彼眾生者,因自行業,因業得報,緣業,依業,業處,眾生墮其高下處妙不妙。……何因?何緣?男子女人壽命極短。……何因何緣?男子女人壽命極長。……何因何緣?男子女人多疾病。 ……何因何緣?子女人無疾病。……依業有如是報。﹂由於有情觸對現實境,經過內心身語引起行動的結果,這個行動有善與不善的關係,故影響於有情的生命前途 ,業為決定有情生命前途的主力。有情生命的長短,高低、美醜、善惡、貴賤、貧富、賢愚、黑白等一切惡趣、善趣,都是依業得報,取決於自己善惡的行為,絕不是仰靠上帝的賞罰。 有情生命前途的一切現象,雖多取決於自己的業力,但業的種類,非常廣泛,略說有三類:(一)定業不定業。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,這是定業。不定業也取決於有情自己行為,譬如一個人,犯了國法,依法要處極刑,但因他知過改善,或帶罪立功,因此,極刑減為徒刑,由極刑減為徒刑,即成為不定。這個﹁不定﹂由於改過行善所致,非是無條件的不定,有情由持戒,修定,修慧,重業而轉為輕業,也成為不定業。(二)共業不共業。依自作自受原則,一人做事,一人承當。但人類自他共依的社會,有時一人做事,不但影響了自己,同時還影響到他人,甚至整個國家民族都受到他的影響。就如一人作亂,勾聯異族的叛變,從影響自己部分說,即是不共業,從影響他人方面說,即是共業。自己的不共業遭遇病苦疾難,只有忍受,他人的共業方面,只有相拒相攝,構成一個複雜的社會。個人的不共業,只有自己努力改善,但社會的共業,必須大眾共同努力改進,或挽救。如遇到天然災難,如水災、地震等,即要社會群策群力共同救濟。(三)引業與滿業。人類的美醜、善惡、雖決斷在業,但在業力的功用上也有區別的。在引業所感的人類說:人類的本質大都相同的,所謂同業所感,但人與人之間不同的部分,如人的相貌、賢愚、長短、貧富等,這是過去各人滿業所感的現象。這種差別,多數為過去業力所感,也有為共業及自己現業所造成。如一人,於今犯盜罪時,五體有所損傷,即為自己現業所成 。由於引業所感的人類既成定局,現在是無法挽救改造││如短者不能高,醜狀者不能美麗。但由滿業及現在業所感的人生,可以改造的;不善的,改為善,善的,使他增長。佛法雖說有定業,但猶重視人生現前的改造,由個人的改造到社會全體的改造,達到一個純善美的共同社會││共業。所以佛法的社會觀沒有神造的思想 ,是自己創造自己,乃至改造社會全體的責任,都需自己做起。 四,業與因果的關係 依業而有因果,因果為業的必然性。中含思經說:﹁若有故作業,我說彼必受其報。……若不故作業者,我說此不必受報。﹂這於善惡因果的定義。依因果意義說:分為同類因果及異類因果的二種。 (一)同類因果 所謂如是因感如是果,種瓜得瓜,種豆得豆的定律,即如今生聰明,可為來世賢明的因,今生怠墮,來世為愚癡。從前佛陀時代,有兩個持狗雞戒的外道來問佛,將來會感生如何的果報?佛答︰﹁持狗雞戒,修狗雞心,觀狗雞形 ,身死命終,生狗雞類。﹂佛陀明白地說出因果輪迴的果報,絕不是第三者的賞罰 ,完全取決於自己的業力。所以佛說修狗雞心成狗雞報,懷鬼心,投鬼胎,修十善生天界,這是自然的法則。善行者受善果,惡行者受惡果,是故因果說法,不僅重視人生行為的價值,並且鼓勵人生努力向上,力行善法,自己創造,達到人能勝天的目的! (二)異類因果 由於有情現象間的性質本同,說有因果的關係,主要的,就依倫理的立場說:即如人類有情的現象,往往行為作惡的人,而能享受幸福,終日行善種德的人反遭受禍患,所以許多人對於善惡因果報發生懷疑,這是由於不明瞭三世因果的意義。要依現前有情的行為,絕不能判定這種現前人生矛盾的現象。就如今生壽命短宿的好人,照今生他的行為,是找不出他的短命的證據,但要是追向他以往,……前世。這由於前世多行殺生,今生感短命報。反之今生行為作惡的人,為什麼會長壽呢?這由於前世以慈心憐愍他命,所以今生壽命長短果報,不能與今生善惡行為相提並論。依因果的意義,區別有情現象的果報,二者都脫不了因果的定律。即如今世為什麼多疾病?前世苦惱眾生故。今生為什麼無病,前世慈心愛撫眾生故。今生為什麼相貌醜陋?前世多瞋故。今世為什麼端正?前世柔和故。乃至今世貧苦,前世未行善故。今生富貴者,前世行善故││即於此中,殺生與短命、愛撫與長壽,這都屬於異類因果的關係。今出善惡行為或在今生受報,或在未來受報,說為因果,異數的因果,不僅為人類社會勸善懲惡的教育,並且為了解人類社會種種差別現象,極重要的理論。 這兩重因果,有情於同類的因果,比較容易了解。即自作自受,這是基於心理的根據。最難理解,就是異類的因果。這個不是直接意志的創造,就如前面說的:由於前生殺生,依其習慣,今世應當還要殺生?但殺生的人,感短壽報。這從那裏找到證據呢?同樣的,前生多惱眾生,今世感苦厄報,前生以慈心愛撫眾生,今生為福德神。這種種都從那裏獲得妥當的證明?有慧者說,現前一切的現象都可做證明。前說的同類因果,是基於自己性格,闡明自己創造自己的意義。要依現前國法說:善即賞,惡即罰,即是最明顯的事實。善惡分明,無諍論的餘地。因果為自然的法則,是附有不可思議力。佛陀的慧觀,洞澈有情前因後果的真相,說明人類社會前途的苦樂。不是繫於神明賞罰而取決於有情的自己,粉碎人類超越的倚賴感,揭示人類光明的前途,所以佛法以有情為本,即在此。


大師的叮嚀,佛陀的教誨
在﹁雜阿含經﹂白話譯解之前
︽阿含經︾是佛教的根本聖典,它的重要性就猶如論語之於孔子一樣。在中國由於國人對孔子的崇敬,讀書人沒有不讀︽論語︾的,因為從︽論語︾的研讀中,我們不但能直接了解孔子的為人,也知道了他的思想特質,從而尊崇他、效法他,所謂希聖希賢,就由此開始。所以兩千年來,他的思想深植人心,一直指導著中國人倫理道德與精神生活,孔子更博得萬世師表的美譽。
佛教經藏裡頭的︽阿含經︾在南北傳佛教皆有保存,經近代學者考證,已被公認為是記載佛陀時代言教的最原始經典,是直接了解佛教教義與佛陀教化精神的最根本聖典。對佛教徒來說,研讀︽阿含經︾就有如親聞佛陀的叮嚀與教導一樣,那種親切的感覺是其它經典所沒有的。今天,如果你自認是儒門弟子、孔子的信徒,卻盡讀些號稱是儒門的宋元明理學家的作品,而不讀︽論語︾一書,那麼想要真正了解孔子的精神全貌,那是不可能的事;同樣的,如果你是一位佛教徒,天天拜佛祖,也讀了一些其它經論,卻不讀︽阿含經︾,就大聲唱言﹁我已經了解佛陀的教化精神﹂,一樣是盲人摸象|瞎猜|罷了。身為中國人,尊敬孔子,讀︽論語︾
,已蔚然成尚;可是拜佛祖,但不知︽阿含經︾為何物者,卻是不少,這不是很令人歎惋的事嗎?
在︽四阿含︾當中︵南傳佛教有︽五阿含︾︶,學者們又公認北傳的︽雜阿含經︾與相對的南傳︽相應阿含︾是︽阿含經︾中最早集成的經典。說它是﹁佛教經典中的經典﹂也不為過,那麼它的重要性,就由此可知了。
有關︽雜阿含經︾的漢譯,在佛教傳入中國後,從漢末到唐宋,都陸續有人做片段的翻譯,而在這當中譯文數量較多且廣的,當推求那跋陀羅五十卷譯本。
求那跋陀羅︵西元三九四|四六八年︶,中印度人,本為婆羅門,後改信佛法
,精通大小乘之學。南朝劉宋元嘉十二年︵西元四三五年︶經斯里蘭卡泛舟到廣州
。宋文帝派人接他至楊都︵今南京︶,安頓於祇洹寺。到了楊都,他就在那裡開始從事譯經的工作,︽雜阿含經︾便是在這裡譯出的,時間大約是在元嘉十二年至元嘉二十三年之間︵西元四三五|四四六年︶。當時他有徒眾七百餘人,譯經時寶雲傳語,慧觀筆受。元嘉二十三年,譙王義宣出鎮荊州,請他同去,於是他便離開楊都跟隨譙王到了荊州,就駐錫在辛寺裡。在那裡受邀講經之餘,仍繼續他的譯經工作。後譙王陰謀作亂,他勸阻不聽,亂平後,孝武帝派人護送他回南京,到了明帝泰始四年︵西元四六八年︶就死在這兒,享年七十五歲。他所譯出的大小乘經典,目前尚存在的,總計有十二部七十三卷之多。
五十卷的︽雜阿含經︾,在梁代以前,其中第二十三和二十五兩卷便已佚失了
,今天之所以仍有五十卷,根據印順導師的說法,是因為後人﹁或者就以求那跋陀羅所譯的︽無憂王經︾編入充數﹂而成的。依︽大正藏︾的編號,這五十卷的︽雜阿含經︾如果除去後人誤收充數的三經,實際存有一千三百五十九部的小篇經文。
這些小篇的經文,內容廣泛而複雜,在編纂上就依各類相應的經,依著方便而夾雜排列,次第不順,所以稱之為﹁雜﹂。當這部經被翻譯出來後,並未受到國人應有的重視,尤其到了隋唐,是大乘經典發揚的時代,隋天台智者大師及唐賢首大師都視︽阿含經︾為小乘經典,大師級的佛教長者既多不重視它,以致該經在大乘的中國佛教圈裡乏人問津,一千五百年來,竟無人闡揚它的經義,或為它做注釋的工作
。且該經從南朝劉宋譯出後,直到宋代才雕印,相隔五百餘年,這其間或因輾轉傳抄的關係,文字的脫誤亦復不少,使原本已覺拙澀的譯文,更是難以明白,於是研讀者也就更少了。
到了近代,由於歐美佛教學者的研究考證,認定︽阿含經︾在佛教中的根本價值,才引起日本與中國學者的注意。在日本如木村泰賢、高楠順次郎、水野弘元、中村元、宇井博壽……等佛教學者,他們對原始佛教的研究都投入很多的心力,而且也都卓然有成;在國內早期,能知︽阿含經︾重要性的似乎不多,梁啟起先生算是學界中最具慧根的學者了,他雖提倡研讀︽阿含經︾,但在︽阿含經︾的研究上
,並沒有什麼成果。民國十二年,佛教學者呂澂發表︽雜阿含經刊定記︾,證明︽
瑜伽師地論︾︵攝事分︶的﹁契經事擇攝﹂實為︽雜阿含經︾主體的釋論,並探索到本經是依佛說九事而編輯的體例,於是又依論義對讀經文後,得二十一卷的次第
,︽雜阿含經︾主體的分部與次第,終於明白的顯現出來。之後,印順導師又依另本古譯︽別譯雜阿含經︾的攝頌,比對︽雜阿含經︾,又得十七卷的次第,合前二十一卷,總計得到了三十八卷的次第,全經的次第順序,總算有了更正確合理的編排。民國七十二年,印順導師編輯出版的︽雜阿含經論會編︾,便是依這樣的研究成果,重新標點經文,編排經次,並配合︽瑜伽師地論︾的﹁攝事分﹂中相關論文合編而成,如此經論對讀,頗有助於對經義的更深入瞭解。此外,由楊郁文居士主編,佛光山出版的︽阿含藏︾,也是用新式分段標點本,內容校刊及注釋,或引用南傳巴利本經文互相比對,對研讀經文有很大的助益,可惜佛光︽雜阿含經︾的斷句標點不及印順導師︽雜阿含經論會編︾的精確,是美中不足之處。
南傳巴利語阿含藏成立甚早,保存較完整又有系統。在公元前一世紀,斯里蘭卡佛教徒便已開始用巴利語記錄佛典,隨後並且也有了經典的註釋;到了五世紀,有來自北印度的覺音,重新整理巴利經典,並為其注疏,撰寫綱要書,直到今天,有關根本聖典︽阿含藏︾的註解,已超出原典的十餘倍,相較於北傳︽阿含藏︾的一片空白,其受人重視之差異,真有天壤之別。
今天不論南傳或北傳的︽雜阿含經︾,雖然都由部派所傳,但它們都是記載佛陀一代教化內容的根本聖典,已不容置疑。其內容不談玄奧難懂的道理,多的是指導修行的方法,如何止息諸行,觀照一切事理,方法具體而確實,是正向解脫大道的南針。把經義分成大小乘是沒意義的,只要熟讀︽雜阿含︾,相信再讀大乘經論時,一定可以得到更深刻的體會,那種法喜充滿的感受,就請您自己去領受了。
本經譯解期間,承蒙海印精舍宏印法師、妙雲蘭若慧理法師、能仁寺慧澤法師的關心鼓勵,以及皓月精舍如恆、如智法師對譯文的費心審議,給末學在精神上或從事經文譯解時,都有極多的助益與啟示,他們都是我學佛道的良師,謹於此獻上感恩之意。由於末學才疏學淺,缺少慧根悟性,雖勉力完成本經的注譯工作,錯謬之處必定不少,希各界大德賢達不吝指教,以待來日刪正。
本書得以順利發行,要感恩能仁寺﹁慧深文教基金會﹂的鼎力支助,末學謹以馨香祝禱,願所有參與此書出版工作者與讀者,皆能得到利樂,早證菩提,達涅槃岸。
      二OO一年十月佛弟子張西鎮序於民雄農舍
一、 本經經號、卷數皆依佛光阿含藏││雜阿含經所定順序排列。
二、 各篇經號,如:一 為佛光雜阿含經之經號;︵一︶,為大正藏雜
阿含經之經號。
三、 為方便讀者把握經義各經之前皆附有經旨,其中多有參考或引用佛光阿含藏者。
四、經文之標點分段,大多依佛光阿含藏,但為使經意更明確,也有許多改易處
。經中若有更改文字處,大多會於註釋中說明,但更易通同字者,如:群|群
、咒|……等之類,則不註明。
五、為使譯文文意連貫明晰白話譯文中有些地方加上()之夾註號,其作用或為
補充經意之不足,或作簡單釋義,以方便讀者之了解。
六、經中注釋主要是參考佛光阿含藏註釋,或一般佛學辭典,如:佛光大辭典、佛
學大辭典、實用佛學大辭典、中華佛教百科全書、三藏法數、一切經音義、佛
學常見詞彙等。其它經、論、佛學專著、辭書、字典,也皆有參考引用者。
七、各經疑難辭語或法相名詞,前有解釋過者,為節省篇幅,大多不再重複解釋。
八、注釋中所提﹁經論﹂二字,是專指﹁瑜伽師地論﹂而言。
九、注釋中所引用英文經句,皆摘自英國巴利聖典協會譯自南傳巴利聖典的經文。
十、有些經文後附有攝頌︵如第七、一四、二四……等經後︶,為古德誦習時為避
免忘誤漏失之用,與經義無關,概不譯解。
十一、為增進讀者對阿含經的認識,經前附有東初法師﹁阿含概說﹂一文,作為研
讀本經的入門指導,讀者若能熟讀,必有助於對經義的體會與了解。
十二、本書以白話直譯經文為主,目的在幫助初學者了解佛教根本教義,自不同於
一般講經說法之廣引經論,若欲深入體悟佛法之精妙,可藉本經為進階,再深
入其它經、論研讀,必能智慧如海,獲益無窮。
阿含概說 東初法師
一、 阿含之意義及其內容
一、阿含之意義
初期佛教的研究,分根本佛教與原始佛教,根本佛教即阿含佛教,阿含為釋尊及其直傳弟子言行實錄,為奉行佛法的弟子根本的典型;從佛陀開教起至佛滅後百年頃佛教,即約西紀前五三○|三八○頃。原始佛教,乃釋尊再傳弟子以後的佛教
,以維持教法傳承的中心,確立教權。從佛滅後百年至五百年頃佛教,即西紀前三八○|西紀第一世紀初。
阿含︵Agama 二字,原為漢音阿笈摩、阿伽摩、阿含暮等。秦言,法歸。僧肇長含序說:﹁法歸者,蓋萬善之淵府,總持之林苑,其為典也,淵博弘富,韞而彌廣,明宣禍福賢愚之跡,剖判真偽異齊之原。……道無不由,法無不在,譬彼巨海百川所歸,故以法歸為名。﹂唐時意譯為傳、教法、無比法等。阿含從第一結集成立時起,即為上座部傳承的教法。在教團傳承上視為唯一無比的價值。要依辭典的研究︵Agama 近於來著、歸趣、或知識、聖言、聖訓集、經典等意。
佛陀說法,經常所用兩種語言,一是巴利語,為印度古代通俗語,即說話的俗語;一是梵語,為古代聖典語,即是文學語。因兩種語言不同的關係,故所記載經典的也就不同了。今南方︵錫蘭︶佛經,即用巴利語記載,其﹁五尼柯耶」(nikaya
譯為集︶以及﹁大品﹂、﹁小品﹂等律為主要的經典。﹁五尼柯耶﹂,相當北方的四阿含,其律與北方所傳的﹁四分律﹂大同小異,在根本上為統一的。而北方經典
,以梵語記載為主,北方所傳的一切聖典的代表,現都存於自由國的尼泊爾,英人所輯集的:華嚴、法華、般若、律等經典都為梵語記載。因為語言不同,北方用梵語記載的說為四阿含,南方用巴利語記載的說為五阿含,南北兩傳阿含於佛陀遺言景行上說:用通俗語記載的五阿含,比較用文學語記載的四阿含,原始的色彩較為豐富。茲將南北兩傳,分列於次:
南傳阿含││巴利語      北傳阿含││漢譯
長部︵Dighanikaya含三○經︶ 長阿含︵四○經︶二十二卷
︵後秦佛陀耶舍 竺法念共譯︶
中部︵Majjhimanikaya一五二經︶ 中阿含︵二二二經︶六十卷
︵東晉僧伽提婆譯︶
相應部︵Samyuttanikaya約二八八九經︶ 雜阿含︵約一三六二經︶五十卷
︵宋求那跋陀羅譯︶
增支部︵Anguttaranikaya約二三六三經︶ 增一阿含︵約四七二經︶五十一卷
︵東晉僧伽提婆譯︶
小部︵Khuddakanikaya大小一五經︶ 其文散於漢譯各經中
要確實了知阿含成立的經過,當依佛典結集的次第研究。佛陀入滅後,第一夏季,在阿闍世王絕對保護下,五百阿羅漢會聚於王舍城七葉巖,以大迦葉為首,舉行第一次結集。這時的法,即是經,依阿難誦出,律依優波離誦出。阿含經的淵源
,即導源於此時。律與經為同一淵源,故其取材諸多相同。佛滅百年頃,因東印度吠舍離比丘提倡新佛教,遭保守派反對,於吠舍離城,會集七百眾,以耶舍為上首
,舉行第二次結集,這次結集以討論律為中心。佛滅後二百三十年頃,於波吒利弗城,依阿育王命,以目犍連帝須為上首,舉行第三次結集,於是三藏教法始行完成
。但這次結集,許多學者不以為然。總之,阿含經於第一次結集誦出,於第二結集以後,即紀元前三世紀前後,應為阿含經正式成立的時期。以文體長短,分為中部
、長部、雜部、增一,總稱為四阿含。就中以雜部、增部較為通俗,原始跡象,極為豐富。中部似經再整理,文句整齊,經名分類。但四部中互有重複,以長部卷數最少,僅二十二卷。
初期佛教,所謂經典,就是﹁無字聖典﹂,只是口口傳誦,根本沒有文字記載
。這個經典,到阿育王摩呬陀︵mahinda︶,傳入錫蘭,約紀元前八年Vattag anani
王時,始命比丘書寫此經,﹁有字聖典﹂,初次出世。
佛滅後的教團經第二次結集,即種了分裂的種子,在思想上分為保守派與進步派。後來保守派一心要保守佛陀原始言行跡象,便離開中天竺,到北天迦濕羅毘國
,以北方為根據,另組織教團。於地域上分中北二天,中天進步派稱為大眾部,以般若經為主。北天保守派稱為上座部,以阿含為主。中北二天教團雖有分裂,但對阿含教義,深為信任,極為尊重。尤以中天大眾部,特別重視增一阿含,分別說部重視長含,但兩派對於宇宙萬有的解釋各有不同,北天上座部薩婆多部,即一切有部對於宇宙萬有主張實有,故稱為實有的思想。中天大眾部對於宇宙萬有,或分析或破壞主張一切皆空,故稱為空觀思想。在教義上無形劃分北天為實有主義,中天為空觀主義。於是分道揚鑣而向東南發展的大眾部,漸漸開拓大乘佛教,向西北發展的上座部,依然拘泥於保守,被斥為小乘。到佛滅後六七百年間,進步派大眾系龍樹、提婆師弟出世。龍樹出身於南方,出家後曾到北方雪山修學,眼見中北各趨極端均非佛教之福。故龍樹貫徹南北空有的思想,綜合大小乘的精華,倡導真空的大乘的中道教。保守派北天上座部系,佛滅後九百年間,無著、世親兄弟出世,倡導幻有的大乘教。但空有的立論,都依於諸法緣起義。以一切法假因託緣而有,空無自性,無自性故說為真空。一切法雖假託眾緣而有,無遍計我性,但事象宛然存在,故說為似有。故空有辯論的方法雖不同,但同立論於緣起義。而空、緣起、中道本為阿含的深義。故空有二派,雖說是受傳統保守與進步思想的影響,實同受北方阿含教義的引導。立足於緣起性空的龍樹,深入阿含,龍樹中論所引證佛經,都出於阿含。龍樹發揮實相義說一切皆空,為阿含的根本義。立足於緣起幻有的無著
、世親,不消說出身於阿含的根據地;世親的思想,根本發源於阿含,俱舍論所依的經,就是阿含。是故印度中觀瑜伽兩系大乘教思想,可說都與阿含有深刻的淵源
,阿含經中雖沒有大乘菩薩,若大智文殊菩薩,或大悲觀世音菩薩參加教團,但阿含充滿了大乘思想,可說為大乘思想的淵源,或為通於大乘共依的根本經典。
二、 阿含之內容
阿含雖為非大乘的小乘教,要是以忠實比較佛陀說法的行動,當要研究阿含聖典。在這裏頭可搜集後來大小乘思想,特別大乘思想生起重要的依據。在思想發展上雖不及大乘思想豐富,但大乘教的空、緣起、中道以及大乘所用的術語:若三十七道品、三增上學、四攝事等,都預見於阿含經中。龍樹的空,無著的有,顯明的都受了阿含深刻的影響,尤以龍樹為甚。是故阿含不宜受非大乘或小乘的拘束。阿含內容所攝極為廣泛,絕不是限於小乘局部的思想,是一切大乘思想的淵源,尤其對於空、緣起、中道及一般的思想,都有深刻的發揮。
(一)無常即空 ﹁色為無常,無常者即是苦,苦者是無我,無我者即是空,空者非有非不有,亦復無我,如是智者所覺知﹂︵增含二四,一一︶。無常、苦、空、無我,原是阿含根本的思想。因為無常的常性既不可得,故說為無我。無我是我性的不可得,故無常無我都是空的異名。﹁此色無常,受想行識是無常,色是苦,受想行識是苦,色是無我,受想行識是無我﹂︵雜含三,一四︶。阿含的無常、苦、空、無我說,不是就外境說,乃依有情自身說。若無常苦者,是變易法︵雜含一,六︶。變易法即是無常的異名。譬如說一個茶杯是無常則可,說是苦則不可,因為茶杯根本沒有知覺領受的作用,無所謂苦不苦。是故說苦必須於有情自身起了老、病、死的變化,才能說是苦。是故阿含無常、苦、空、無我,是根據佛的慧觀說無常即是空。﹁若因,若緣,而生滅者,彼因彼緣皆悉無常,彼所生識,云何有常,無常者,是有為行,從緣起是生法、滅法、欲法、所知法,是名聖法印知清淨﹂︵雜含三,一七︶,這就是因緣而顯無常,因無常而悟入空性,以彼因彼緣皆悉無常,故說為空。或依次第觀空,或依緣起顯空,都在以無常而顯空義。
﹁佛告阿難,我多行空……如是鹿子母堂,空無象馬、牛羊、財物、穀米、奴婢;然有不空,唯有比丘眾,是為阿難,若此中無者,以此故我見是空。若此有餘者,我見真實有。阿難,是謂行真實空不顛倒也﹂︵中含小空經︶。這是釋尊用善巧演繹空有義。所謂空,是空的財物知見,故說﹁若此中無者,以此故我見是空﹂
。所謂不空,就是空去知見所顯的有,故說:若此有餘者,﹁我見真實有﹂。要能體驗空有的真義,才能達到﹁行真實空不顛倒也﹂。釋尊唯恐眾生不了解這個初步次第觀法悟入空有的真義,故又進一步的演繹說:﹁阿難,比丘若欲多行空,彼比丘莫念村想,莫念人想,當數念一無事想,彼如是知空於村想,空於人想,然有不空一無事想……乃至漏盡無漏,無為心解脫,真實空不顛倒﹂︵小空經︶。這是次第觀空法。初於人空、物空,而有不空唯一無事想,這個不空無事想,心仍有所著
,故要層層進步空於村想,空於人想,空於無事想,空於無量空處想……空於無量識處想……空於無所有處想……空於無想心定。乃至本所行,本所思,不樂彼,不求彼,不住此,不住彼,心無所著,漏盡無漏,無為心解脫,達到真實空不顛倒。這是初步觀空法。中含大空經,更從內空發展到外空,內外空,或依空三昧觀想,達到﹁我得空,能起無相,無作,無所有離慢知見,是則善說﹂︵雜含三,一六︶
。這都是依次第觀想所顯的心空。故能無所得,無所作,於一切外境不起所著,所得,離諸戲論,故說為空。但這個空只是觀想所成的空,所緣的空;不是真正法空
。真正的法空,要依緣起而顯其本性空。即緣起而知空,才是一切法的真空勝義。
(二)緣起即空 緣起為阿含的深義。﹁我今當說第一空法,云何第一空法,若緣起時則起,亦不見來處,滅時則滅,亦不見滅處﹂︵增含一,三○︶;這就是說若於緣起中見來處去處,仍能悟入空性。﹁若過去若未來……若遠,若近,彼一切非我,非異我,不相在,是名正慧﹂︵雜含六,三四︶;這是依緣起所顯不來不去非一非異的空義。是故要了知空義,必要了解緣起,不能了解緣起的意義,即不能理解真空勝義,﹁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﹂,即是顯諸法生起,必假託﹁緣此而彼起﹂的因緣相依的關係。但這個因緣相依所生諸法,都是空無自性。﹁色無常,若因,若緣,生諸色者,彼亦無常,無常因,無常緣,所生諸色,云何有常﹂︵雜含一,六︶;這就是依因緣所生法,明確地是無常。無常因,無常緣所生無常︵法︶即是空。佛告三彌離提:﹁眼空,常恆不變易法空,我所空,所以然者,此性自爾﹂︵雜含九,四六︶。佛說得更明白,眼等諸行,若因,若緣所生色,若苦,若樂,不苦不樂,都是無常,都是空。為什麼要說他是空,是﹁此性自爾﹂。並不是佛的發明,也非是上帝所作,故佛說:﹁非我所作,亦非餘人作,如來出世,及未出世
,法界常住﹂︵雜含一二,六八︶。這是把緣起性視為常住,不生不滅所顯諸法的理性,自性空,故﹁因緣所生法,我說即是空﹂。依因緣所生法,都是生滅的,依緣起和合所顯的本有性,都是無常無我的,不生不滅、不來不去、不一不異的空寂性,所以說為無常、無我、即是空。這個空,即緣起而顯空,或緣起即空,非緣起以外而有空,或空以外而有緣起。故曰﹁法住法空,法如法爾,法不離如,法不異如﹂︵雜含一二,六八︶。這是依緣起性空顯不生不滅、非一非異的空義。這個不生不滅的性空義。在聲聞比丘中,也只有舍利弗、須菩提才能完全通達。舍利弗說
:﹁我恆遊空三昧﹂︵增含四二,二二︶,須菩提證得無諍三昧為解空第一。像厭世苦行的大迦葉,只是拘泥生死事相上說明生滅無常,不能於緣起而知不生不滅的性空,即緣起而悟空,或於生滅中而知不生不滅的﹁此性自爾﹂勝義空。這個﹁此性自爾﹂的空義,即是阿含的空義。
(三)中道義,世俗的知見,不是偏於有,就是偏於無,都是落於二邊的知見,佛說中道緣起法,即是不落於二邊,亦﹁即是離於二邊,說於中道﹂。﹁樂受者是一邊,苦受者是二邊,不苦不樂是其中,有者是一邊,集是二邊,受是其中。﹂︵雜含四三,四六︶這就是說有說無,或苦或樂,都落於情識的二邊知見,不是絕對的中道法。絕對的中道法,是不苦不樂,不依情識知見而以正智正見為出發點。是故釋尊開示迦旃延說:﹁世人顛倒於二邊,若有若無,世人取諸境界,心便計著。迦旃延,若不受、不取、不住、不計於我。此若生時生,滅時滅。迦旃延,於此不疑不惑,不問於他,而能自知,是名正見﹂︵雜含十,五四︶。﹁如實正知見,若世間有者,無有,是無離於二邊,說於中道﹂。︵雜含一二,六九︶世間人總依顛倒知見說有說無。佛法依緣起見到﹁此有故彼有﹂、﹁此滅故彼滅﹂正見的中道義,故不落於二邊。不惑於二邊的正見,為佛法根本的思想,釋尊初於鹿苑說四諦八正道,即以正智正見為領導,建立正智正見中道義,這個正見的中道義也只有迦旃延才能善於了達,絕不是一般聲聞比丘所能了知,是故佛陀緣起、空、中道、本懷的教義,至少在聲聞比丘中失去了普遍性。
(四)阿含思想與當時一般宗教哲學諸思想有嚴格交涉的關係。特別對於非婆羅門教的六師思想的批判若長含沙門果經等,以及自我為中心的世界觀、人生觀思想的糾正若長含梵動經等,人生家庭社會倫理道德標準的確定若中含善生經等,神教迷信的破除若長含三明經等。在這些問題上都充分反映出,阿含是富有組織的論理學
,特別富有時代交涉的精神。故研究原始佛教書籍雖多,若阿毗達磨論,只是限於經文比句表面的解釋,而沒有深刻內容意義的價值。是故欲了解原始佛教,不僅限於佛教一部分經典,必須注意到當時與佛教有關係的一般宗教哲學文化思想的對照研究。阿含的意思涉及到佛陀時代前後一二百年間的印度宗教哲學的思想。是故研究阿含,不僅可窺見佛教根本思想,也可窺見印度當時所有宗教哲學思想的體系。
(五)阿含雖被尊為根本佛教的經典,但從其內容思想體系說,顯與佛滅二百年後部派思想相混合。要是想研究真的根本佛教思想,這於阿含研究取材方面,應有區別新舊思想的必要。就如佛預示百年後,阿育王及優婆▇多的事跡。這純為上座部於佛滅後三百年前後所編纂以抬高自己的身價,不能視為根本佛教的跡象。但是要嚴格區別這個新舊思想的問題,僅依漢譯阿含的內容,還不足以決定,尤其思想方面,以原始佛教的教理不是佛陀一代所完成的,佛陀僅止於一種暗示。必須追溯佛陀以前吠陀書、奧義書及佛陀以後部派的經典,始能探得佛陀思想的起源背景及教團組織的次第。初期佛教所用的術語,若三皈依、五戒、持齋、四諦、十二因緣一類的法門,顯都與吠陀書︵法經︶、奧義書的思想有密切的淵源。
(六)阿含不但在思想上涉及大小乘思想內容及導源的關係,且涉及佛教全體思想及歷史的淵源。最顯著的部份:一、釋尊自說出家年月,說法的時代,﹁我年二十九
,出家求善道,須跋我成佛,今已五十年﹂︵長含遊行經︶。二、釋尊預示百年後,阿育王及優婆▓多的事蹟。﹁於我滅度百年之後,此童子於巴連弗邑統領諸方,為轉輪王,姓孔雀名阿育,正法治世。又復廣布我舍利,當造八萬四千法王之塔﹂︵雜含二三,三二︶。三、其餘有關釋尊、迦葉、阿難傳承及與各國王的關係。這都為研究佛史重要的資料,於考證佛陀紀元問題上具有決定性的影響,至少在北傳方面認為是如此。
(七)阿含不獨為佛教全體思想的淵源,且為研究印度宗教哲學及一般思想的依據
。佛陀時代的婆羅門教,雖失去統治人心的功用,但一般國民宗教意識︵神的思想
︶及生活習慣︵祭祀神格,讚歌︶仍然與婆羅門教育密切的關係,中含梵志十經,特別可以看出婆羅門教潛伏的勢力。非婆羅門教六師,雖以自由思想為號召,然在思想上缺少了正覺的依據,趨於極端︵參閱長含沙門果經︶故不能統一民心。佛陀以新鮮正覺思想,覺範天下,救濟人間,故能折伏當時諸種思想︵六師︶。是故不了解阿含不特不能了知空有的大乘教,並且不能了知一切經典根本思想的源流,甚至不了解整個佛法思想起源的背景,亦非過言。阿含為大小乘思想的根源,是故阿含有其獨特性,不可拘泥於大小之間,日本佛教徒或稱為﹁根本佛教﹂或稱為﹁原始佛教﹂,這都有損於阿含獨特性的價值。我以為阿含,就是阿含,不必再加上此形容詞的名稱,為了彰顯阿含獨特性的價值,故尊為﹁阿含佛教﹂。
二、 阿含的思想與當時的思潮
一、當時一般的思潮
釋尊的時代,不消說,即指西紀前五六世紀而言。這時的印度思潮,無論在文化思想上,或民族思想上,或政治趨勢上,或宗教改革上,以及一般教學上,都立於劃時代轉向的階級。在思想體系上,是新舊思想交替,新印度文化宗教哲學思想開始勃興的時期。
要詳細的分析這時的思潮,至少要有數十種以上。然當時最顯著思想的頃向,也不過三四種而已。
(一)正統婆羅門教的思潮 奧義書興起後,形式的婆羅門教雖漸趨衰落,然尚能以傳統的精神對抗新興自由派及革新派,以維持吠陀天啟主義、婆羅門族至上主義
、祭式萬能主義,為教系的中心。
(二)俗信的思潮 這不同於前者拘泥形式主義,對吠陀以來種種神格雖多崇敬信仰。然以梵天︵Brahmadeva︶、毗紐拏︵Visnu︶ 、濕婆︵Siva︶三神為中心。然主要的,以期養成一神教的思潮,大敘事詩的中心思想,實是這種通俗運動的核心。
(三)哲學的思潮 以梵書、奧義書為根據的哲學思想,特別奧義書理論發展所掀起的派別:初為數論瑜伽,後為六派哲學大部份思想,都起於此時。
(四)非吠陀的思潮 非吠陀思想,即反對上面三種思潮,否認吠陀的權威。以自由獨立的思想為標榜,即所謂六師異學及佛教為這一派的代表。
當時非吠陀思想為適應時代思潮而起,反抗傳統的婆羅門主義。這是西紀前六百年頃至四百年間印度思想界的總代表。反吠陀的思想,雖以自由覺悟人生為目的
,但其本身缺乏健全思想的體系,而趨於極端懷疑論斷滅唯物的實在論,不特無益於人類反危害世道人心︵詳長含沙門果經︶。古的婆羅門教思想,既失去人心的歸趣,而新的思想又未能帶來人類的光明。雖說為新鮮活潑的思想,實是極端混沌的思潮。在此人心極度不安,思想混亂的時候,以自覺覺天下的思潮開始導演,以綜合婆羅門教與非婆羅門教思想而樹起正覺思想體系者,這即是佛陀思想的起源。︵
西紀前五六○|四八○︶佛陀的思想,無疑的屬於非婆羅門佛系。但有時也採用婆羅門的特長,即如佛教的出家、持齋、四諦、輪迴、解脫等術語,都導源於婆羅門教及奧義書。而以佛陀偉大智慧思想把它融會改造成為佛教的法門。佛陀無論於苦或樂,都以中道的立場,避免極端,實是當時嶄新健全道德的思想。佛陀雖為當時崇高偉大人格覺悟者,但對古的思想││婆羅門教││或不徹底的思想││六師異學││一面用嚴格批評的能度,一面以偉大人格精神的感化,或接受他們的皈降,或改造他們的思想,互不相礙,同受王者所敬,這是佛陀偉大人格精神的感召。
這時所有異學的派別,要依佛教史料說:最著名的就是六師外道,六師當時亦以摩竭陀國為中心,發揮其特長,因與佛陀居處相近,常與佛陀接觸,阿含經中常常提到佛陀與六師辯論教義。今依長含沙門果經,略敘其思想派別於次:
一、 富蘭那迦葉︵Purana Kasyapah ︶即所謂無因無緣論,為倫理懷疑論。
對人生行為善惡的因果,存有懷疑的態度。說人生行為不能為絕對善惡的標準,在戰場上以刀殺人,或於路旁惠施小利,都不能決斷為善為惡?要究其心理動機為何
?因此不信因果。﹁若是以利劍臠割一切眾生,以此由聚彌滿世間,此非為惡。於恆水南臠割眾生,亦無惡報,於恆水北岸施為大會施一切眾,利人等利,亦無福報
﹂︵長含沙果經︶。因此,說善惡因果都為偶然論。這是排斥善惡因果的斷滅論。
末伽梨拘舍羅︵Makkhali Gosala︶所謂生命派︵Ajivika︶的開祖。即人
生行為或命運以自然運行為原則,不拘束於因果法則,雖經數百劫輪迴亦能獨得解脫,六師中除尼乾子外此為最有力者。故曰:﹁無施無與無祭祀法亦無善惡無善報
。無有今世,亦無後世,無父無母,無天無惡地,無眾生世,無沙門婆羅門平等行者,亦無今世後世自身者﹂︵長含沙門果經︶,這是純粹邪見的命論。
三、阿夷多翅舍婆羅︵Ajita Kesakam balah︶ 這屬於唯物論。這說人生依四大和合而成人,死四大分散,一切都空,為所滅者,在這裏無父母沙門婆羅門。人在世間只有肉體,不須道德,故主張人生目的,要以快樂,排斥一切嚴肅倫理的觀念,這即後世盛行的順世派,為唯物快樂主義的大成者。
四、浮陀迦旃延︵Kakuda Katyanah 這一派與唯物論相反,是主張物心不滅
論。但是極端機械的,說人生依地、水、火、風、苦、樂、生命七種要素所成。依其集散離合,說有生死的現象。但人身雖有生死,然七要素自身是不滅的。即如以刀切物,僅能分散物體,而物的自身不滅。
五、散惹耶毗羅梨子︵Sanjaya Vairatiputrah︶ 這一派為一種詭辯論。即於現前論議上不易分判他的立論根據,就如問有沙門果乎?答曰:﹁此是如是,此事實,此異,此事非異非不異﹂,故稱為詭辯。他說真理不是固定不變的,就如氣氛一樣,為一種不定論。在辯論上雖說如此,亦寓有哲理,舍利弗、目犍連二人未歸佛前,即屬此派。
六、尼乾子若提子︵Nirgrantha Jnatiputrah︶這是有名耆那的開祖,也是耆那教大成者。他與佛陀同時,其教勢力與佛教在伯仲之間,其教理以命非命二元論為基礎。但在實行上極端苦行者,亦主張不殺生,為六師中最有力者,即現今印度尚有相當的教勢。佛教聲聞弟子中的苦行思想即受它的影響。
以上簡單的介紹六師的思想。其主義雖有多種,但其思想主要的輪廓,不外唯物苦樂主義。當時思想界除六師以外,還有許多的異學。最有名的長含梵動經,實是網羅當時所有異學的派別,而對宇宙人生問題的解答,作多種的探求。總共有八類:
(一)常見論:即世界與自我,都是常恆不變的。
(二)半常半無常論:即世界與我有一部分皆無常,一部分為常恆的。
(三)有邊無邊論:即世界與有情為有限與無限。
(四)詭辯論:即任何問題,都不作具體的解答。
(五)無因論:一切都是偶然的現象,並無因果的關係。
(六)死後論:對於死後意識狀態作種種解釋。
(七)斷見論:對於死後主張斷滅,猶如燈息一般,無影無形。
(八)現法涅槃論:即以現狀態為最高的境界。
要詳細分析上面八類主張,就是六十二見都包括其中。於此可窺見,當時一般思潮複雜的情形。
二、正覺思想的化導
  這個世界,從何而來?依何而能相續呢?以及我們人生又從何而來?將往何處?這個世界為有邊?抑為無邊呢?佛陀時代的印度思想,對於這些問題,雖提出無慮數十種解答,但都不出前章所說六師外道及梵動經的八種主張。然佛陀對當時異學世界觀人生觀所舉最特色的思想,認為辯論價值的僅舉其三種。中含業相應經說:﹁
人生所為皆因宿命造,或謂人所為一切皆因尊祐造︵神意論︶。或謂人所為一切皆無因無緣︵偶然論︶﹂。這即是佛陀所論的三種外道論。
第一宿命論 所謂宿命論就是定命論,說人生現前一切的遭遇,都是前世預先安排的,不是後天可以挽救的。以人生觀擴大到世界觀,這個世界自身有個永遠規定的運動,所謂決定世界觀。佛陀時代摩訶瞿舍經的主張,正是其代表。這種完全宿命說,忽視現前人生善行的價值,為佛所否認,佛教雖同意宿業說,但猶重視現前業力的招感,以現業能減輕宿業,或根本改變宿業,轉惡業為善業。
第二神意論︵尊祐說︶ 就是一切依於神的意志。無疑的,這是婆羅門教為中心,為當時神論者主張。把人世間一切現象都歸於神的安排,不但人不能改變現前的環境,就是﹁若沙門、梵志,若天魔梵及餘世間,皆無能伏,皆無能穢,皆無能制﹂︵中含四,二三︶。人世間一切現象都屬於上帝或梵天的主使,這人生不需要精進善行,﹁若於作以不作,不知如真者,便失正念,無正智則無可以教﹂︵中含相應度經︶。迷信於尊祐說,只有枯竭人類智慧,失去人生的價值,故佛陀斥為邪因。
第三偶然論 說人世間一切遭遇,都是無因無緣偶然的現象,善為偶然,惡也是偶然,善惡都是偶然的。這是一種機械世界觀。這與六師中阿夷多翅舍婆羅唯物論相近。
佛陀對於第一、第二說:以為忽視人生行為價值,立於無道德的觀念,都斥為邪因。第三說,表面與上兩說不同,但忽視人生有價值的行為都是相同的,以一切為偶然論。佛陀對於以上三種邪因論,以及當時所有異學派別的思想,不問是苦樂極端派,或常斷極端派,或唯物論、唯神論,依照各個立場異見分別演其對症下藥正覺的化導。
一、神的創造││因緣所生 當時印度宗教哲學都受神的支配,一切都是唯神論,把人生的遭遇都歸於神的賞罰,人世間一切的現象,都為神的安排。宇宙山河為神的創造,梵天或上帝為萬能的,主宰一切,長常遠的存在!人是渺小的,只有屈服在梵天或上帝座下,永為上帝的奴隸。這樣說法不特違背宇宙人生的真理,剝削人權,並且違背因果定律,所以佛教根本否認神造萬物說。人世間一切法生起,皆假因緣所生。﹁此有故彼有,此滅故彼滅﹂的相依相助的關係而成立。要是捨去彼此相依的關係,則一切法根本不存在。所謂因緣,即關係的異名。就如庭前一株花,先有花種為因,次有水土、日光、人工、肥料的助緣,才有花生。是故一切法皆依因緣所生。花是如此,人也是一樣,是自己創造自己。今日的我,即過去我所創造。今日的我,又創造將來的我。這個我相軀殼雖有死亡,但我所創作的業,是沒有生避的。所謂業,就是行為論。現在自己的行為,為感受未來人生的主因,這即是自己創造自己的原理,自業自得。業有善惡的分別,故果有苦樂的不同。善因善果,惡因惡果,完全取決於人生自己行為││業。絕不是取決於神的賞罰。是故佛否認神格的創造,確信自力更生,發揚人生的價值,不但合乎因果定律的原理,並且合乎人權時代科學的理想,達到人能勝天的目的!挽回人權,第一要否認神權的創造。
二、 奴隸階級││一律平等 人類的社會,根本是平等的、自由的不平等的
現象,由於人的知識的淺深,而影響到職業的高低,絕不是導源於人種的優劣。婆羅門教假託神說:﹁我種清淨,餘者黑冥,我婆羅門種出自梵天,從梵天口生,梵梵所化,現得清淨,後亦清淨﹂︵長含小緣經︶。這是想藉種族優秀,於社會上造成特殊的地位,剝削人民。而奴隸階級,不但享受不到一般人民的權利,並且要受王族、農商族、婆羅門族的鄙視。常受上等階級人民的壓迫,所有的權利都被上等階級剝削殆盡。奴隸階級沒有自己選擇職業的權利,沒有購置土地財產的權利,沒有受教育的權利,也沒有信仰宗教的權利,甚至也沒有禮拜神的權利,是故奴隸的階級,終身為奴隸,永遠受不到神的庇祐?永遠沒有懺悔的機會,前途永遠是黑暗的,當時印度社會受宗教的觀念支配,造成社會嚴格差別的制度。佛教根本排斥古代的宗教,否認階級的制度,主張人類一律平等,不但人與人平等,人與其他動物
,乃至蟻蟲等都是平等的。正法律中不需要種姓,四姓出家,同為釋氏。只要成就信、戒、施、聞、修的善行,斷除食欲等的煩惱,即獲得解放。自恃種族優秀的婆羅門族,身犯殺、盜、淫等十惡法,身壞命終,要墮地獄。首陀羅族善行,身行善
、口行善、意行善,身壞命終,同樣的要生善處天上。這猶如國家的立法,不問官吏或人民,犯了國家的法律,同樣的要受法律的制裁。善惡因果的定律,是絕對沒有種族優劣的分別,佛陀特許奴隸階級優波離加入教團,打破婆羅門教,所樹的社會階級制度,提倡人類平等,開示人類機會均等。否定奴隸,發揚人類平等的精神
三、 犧牲主義││不殺主義 迷信神教的人以為神掌管人類生殺的權能,猶
如耶教上帝,信之導生天堂,不信降墮地獄。於是人能信神、拜神,即能獲得神的庇祐。人便變成神的奴隸。傷盡人性,殘殺眾生,討好神靈,想求自己的幸福。這種犧牲生命,以活自己,古代印度社會所舉行邪盛大會︵猶如過去拜拜的陋俗︶,動輒要殺無數的生命,祭祀神靈。佛陀對這種迷信神靈殘殺眾生,根本反對。﹁若邪盛大會,繫群少特牛、水特、水牸,及諸羊犢小小眾生,悉皆傷殺,逼迫苦切,僕使作人,鞭笞恐怛,悲泣號呼,不喜不樂,眾苦作役,如是等邪盛大會,我不稱歎,以造大難故﹂︵雜含四,一八︶。這種殘殺眾生,罪過無邊。而迷信神教的人竟妄想殘殺眾生,祭祀神靈,求得善報。這種愚癡的行為,無異投石河中,人在岸上祈禱,希石浮現,同樣的愚癡。佛陀為悲憐眾生,積極提倡不殺主義,對抗邪道犧牲主義,人生前途的苦樂,絕不是取決於天神,是或仰賴祭神的迷信舉動。乃取決於人生善惡的行為。要是精進行不殺、不盜、不邪淫十善業道,離殺,斷殺,不與取、邪淫,乃至離見而生正見,身壞命終,便生善處天上,要是身犯殺、盜、淫的罪惡,想藉祭師祈禱而改變果報,就同長含三明經說:﹁奉使日月火水,唱言,扶接我去生梵天者,無有是處。﹂神教祭師的萬能,釋尊特別的反對。佛教的戒殺
,不但有生命動物不殺,甚至一草一木都不傷害,不殺生養成仁慈德性,為人生應有的善行。佛教不傷害主義,影響後世人類思想很大,不殺生,才是發揚人道主義的根本。
四、 邪命││正命 職業的宗教徒,迷信於遮道修法的咒術,或為祈禱,占
相吉凶,為自己的生活,不從事於正當的職業。或以非法取得的金錢,不問供養父母,或給妻子奴婢親屬,這種生命,都叫做邪命。故說正命,正覺釋尊,根本反對咒術占相,邪命自活,瞻相男女,吉凶好醜,及相畜生以求利養……或召喚鬼神,或復驅遣,或能令住種種懨禱,無數方道,恐嚇於人,能聚能散,能苦能樂。……作諸苦行,以求利養,或為人咒病,或誦惡術,或為善咒,或為醫方,鍼靈藥石,廣治眾病。或言此國勝彼,彼國不如,或言彼國勝此,此國不如,瞻相吉凶,說其盛衰,入我法中者,無如是事︵長含阿摩畫經︶。人世間一切恐怖皆從愚癡生,不從智者生。是故佛教反對邪命遮道法。﹁若凡夫人信卜問凶者,必有是處,阿難,若見諦人,從餘沙門梵志卜問吉凶……或求一句咒,二句,三句,四句,百千句,令脫我苦,終無是處﹂︵中含多興經︶。佛教否認邪命遮道法為生命,主張以正當職業,隨其善巧,要與正知正見相應而發生的正業、正語的正命。佛告族姓:﹁隨其技術,以自存活,或作田業,或行治生,或以學書,或作勇將,或奉事王……作如是業求圖錢財﹂︵中含苦行經︶。以正當職業、合理方法依法取得的金錢,或供養父母,或給妻子、宗親、眷屬,乃至供養沙門,才能增進人生的福業,故說為正命。若梵志陀然那樣﹁依傍於王,歁誑梵志、居士,依傍梵志、居士,歁誑於王﹂︵中含梵志陀然經︶。﹁不依正業,法以強權剝削人民,或以非法貪污、敲詐,取得金錢,雖能供養父母,或妻子奴婢,乃至供養沙門,或施慈善都不能減輕自己剝削人民的罪惡。﹂
五、 斷見││輪迴 所謂斷見,即唯物的實在論只相信現前為真實,不信有
後世,更不信善惡因果的報應,六師中富蘭那迦葉、未伽梨拘舍羅,就屬於這派││斷見││﹁有言我此終後身,想樂有苦有想,或不苦不樂有想,或有一想,或有多想,或有少想,或有無想,此實餘虛﹂︵長含梵動經︶。這是徹底的斷見論,以為人死了,就同燈熄了一般,永遠消滅,無影,無形,無善惡後報,還有什麼後世
?﹁無有他世,亦無有更生,無有惡報﹂︵長含弊宿經︶。人世間果無後世,無善惡報應,根本就不成為人的世界,就如現在唯物史觀危害人類的前途,視人為物。佛陀為救護人間,對此斷見,以輪迴對抗。輪迴為相續流轉意,說人生軀殼雖有死亡,但人的識神︵靈魂︶不隨人的身軀而歿亡。人的識神不滅,並且永遠的相續,人可相續為人,也可轉為畜生,或轉生善處天上。這個轉生就叫做輪迴,而輪迴的動力,就是業力。人轉生善惡與否,完全以人生現前業力為轉移。是故人生前途的苦樂,要受業力支配,不是上帝或神的支配,這即是業力不滅論。任何人都逃不了業力的範圍,人為什麼要受業力支配呢?就是﹁故作業故﹂。﹁若有故作業,我說彼必受其報,或現世受,或後世受,若不故作業,我說此不受報﹂︵中含相應思經
︶。所謂故作,就是身。意,故作十惡業,必受苦報。不故作業,就是身、口、意
,精進行善業,具足戒法。﹁成就身清淨,成就口清淨,成就意清淨……正念正智無有愚癡,彼心與慈俱,遍滿一方成就遊。如是二三四,四維上下,普周一切,心與慈俱,無結,無怨,無恚,無諍,極廣甚大,無量善修,遍滿一切成就遊﹂︵中含相應思經︶。這就是人生前途的苦樂,完全操在自己的業力,絕不是上帝的賞罰
。人雖受業力支配,但人也可改變業力,惡業可轉為善業,這個改變的作用,完全取決於人生現前有價值的善良行為。是故佛教輪迴論,不特提高人生行為的價值,並且鼓勵人生努力向上,創造自己光明的前途。
六、 常見││無常 這個常見卻與斷見相反。說人世間一切都是常存不變易的
,﹁我以種種方便入定意三昧,以三昧心憶二十成劫敗劫,其中眾生不增不減,常聚不散。我以此知我及世間是常,此實餘虛﹂︵長含梵動經︶。或說人間復為人間
,牛復為牛,瓜復為瓜,人復為人。說是遺傳性的常性,這種說法,依然不出神教的範圍。照這樣的說法,人世間永遠沒有進步的希望,不獨違背人類社會進化的原理,且違背宇宙人生的真理,是故佛陀對此常見,說諸行無常。佛法的無常論,不僅依人死,或物朽說為無常,乃依因緣生法,生、住、異、滅不停的變易,或進化
、或退化、或動、或靜、或高、或下,都是無常變易的狀態。依此說為無常。佛不許﹁無常說為常,不恆說為恆﹂︵中含十九,百六︶。無常、苦、無我,本為阿含的深義。佛常對弟子演說無常義。大王,色為有常?為無常耶?答曰:無常也世尊
。復問曰:若無常是苦非苦耶?答曰:苦變易也。復問曰:若無常變易法者,是多聞聖弟子,頗受是我,是我所,是彼所耶?答曰:不也世尊︵中含頻婆娑羅王迎佛經︶。是故無常,是從有情自身觀察到世界,是從一,到多法,發現人世間一切法
,都是生、住、異、滅法的無常。
七、 苦行││安樂 所謂苦行,就是以為人生現前所受的苦,都是前生所作
的惡業,故今生要受苦,假使現在盡量受苦,把所有應受的苦受盡,這快樂自生。於是﹁或以一日,或二三四五六七日食,或半月一月一食,或復食果,或復食莠,或食飯斗,或食麻米,或復食稻,或食牛糞,或食鹿糞,或食樹根樹枝,或食樹皮,或著塚間衣,或有常舉手,或常坐,或常蹲,或有臥荊棘上者,或有裸形臥牛糞上者……無數苦役此身﹂︵長含裸形梵志經︶。六師中尼犍子,就屬於這一派的代表者。佛教根本反對苦行,因為這種苦行,根本沒有價值的意義。﹁彼戒不具足,見不具足,不能勤修,亦不能廣普﹂︵長含裸形梵志經︶。既沒有正知正見,怎麼能了知三世因果?前生為有我呢?抑為無我?本所作惡?抑未作惡呢?以及現在所吃的苦為已盡呢?抑為未呢?這種種問題,若沒有根本的智慧是不能解答的。況且因果業報有其定律,若是樂報,絕不會因苦行而轉為苦報,或是苦報也絕不會因苦行轉為樂報。現世報業絕不會因苦行而轉為後世報。後世業報,也不會因苦行而轉為現世報。苦盡甜來的說法,全是虛妄,實無所得。要解脫苦報,要依正知正見而修正定,成就一切智,獲諸快樂。佛告裸形迦葉曰:﹁若如來至真出家現於世,乃至四禪,於現法中而得快樂,所以者何?斯由精勤專念一心,樂於閑靜不放逸故,迦葉,是為戒具足,見具足,勝諸苦行微妙第一﹂︵長含裸形梵志經︶。是故佛陀於現世一切法獲得究竟了知,便﹁知此苦如真﹂,無煩無惱,常住安樂,無有苦悲。故以安槳救濟苦行。
八、 自我││無我 古代的印度不問是哲學,或是宗教,都是與自我相配合
的,最著名的數論師,就是主張神我與自性相合的自我哲學,或自我清淨的婆羅門教,都逃不了我的幽囚。人世一切的諍奪,都導源於自我。因有個我,即有我所︵
欲望︶,因有我所,故有諍奪。﹁以欲為本故,母共子諍,子共母諍,父子兄弟姊妹親族輾轉共諍。……母說子惡,子說母惡,父子兄弟姊妹親族,更相說惡。……乃至王王相諍﹂︵中含苦陰經︶。因各人要滿足我的欲望,故造成人世間諍奪的痛苦。佛陀為救護人間,根絕人世間的諍奪,故說為無我。佛法的無我,不是理論的分別,乃依有情自身,依佛法的慧觀,說有生必有死,判定為無常,無常即是苦,苦即不自在,不自在,怎麼可說為我呢?無常、苦、無我為阿含的深義。無我的根源,乃從緣起說:以一切法生起,皆假眾緣而生。﹁此有故彼有,此滅故彼滅﹂的關係,以及無明緣行,行緣識,乃至緣有老死。若無明滅則行滅,乃至生滅則老死滅的緣起觀。愚癡的凡夫,不了解緣起的深義,於緣起法妄認為我我所,於法生時便認為我,於滅法時,便認為無我。這個我與無我,皆依因緣和合而有我我所。若無因緣,即無我我所。因緣和合當中好像有個實體東西在那裡生滅,其實﹁法無自性﹂。若有實體或自性,怎麼會有生避呢?阿含普遍的說明這個﹁色是無常,無常故苦,苦故無我我所,乃至若有色,或過去,或未來,或現在,或內或外,或粗或細或好或惡,或近或遠,彼一切非我,非我所,我非彼所﹂︵中含迎佛經︶。佛法依緣起故說無我,而化自我。
九、 懷疑論││因果論 所謂懷疑論,即是對世間一切法生起的原理以及善
善惡因果都有懷疑的態度,不信有因果的律定。故說:﹁於恆水南臠割眾生,亦無有惡報,於恆水北岸為大施會施一切眾,利人等,亦無福報﹂︵中含沙門果經︶。由於對善惡因果觀念的懷疑,甚至說:﹁無施無與無祭祀法,亦無善惡,無善惡報
。無有今世,亦無後世,無父無母,無天無地,無眾生世﹂︵同前︶。因為缺少正知正見,對宇宙間一切法生起,而沒有正覺的了知,故發生懷疑。由懷疑而生邪見,以為世間一切法都是偶然會合,﹁無因無緣而想生,無因無緣而想滅﹂︵長含布吻婆羅經︶。這近於斷滅邪見論。佛陀對此懷疑的邪見,說﹁有因有緣而想生,有因有緣而想滅﹂。一切法生起,皆依因緣所生,依因緣生法,說善惡相應,善因善報
,惡因惡報,因果循環,貫達三世,或今生受報,或未來受報,因果定律,如響應聲如影隨形,沒有絲毫的遺誤,更沒有懷疑的餘地,佛陀對此無因無果的懷疑論,說善惡因果報應,決定人生向上努力善的行為,建設合理的人生觀。
十、 現世主義││三世因果 所謂現世主義,即是無過去無未來只認現世實
有。﹁彼人愚惑欺誑世間,說有他世,言有更生,言有善惡報,而實無他世,亦無更生,無善惡報﹂︵長含弊宿經︶。佛陀對此現世主義,不承認過去未來以及善惡報應,是違背現世的原理。因有過去,才有現世,因有現世,才有未來,這是相續性的世間觀。若無過去怎麼可說現世,故迦葉問弊宿曰:﹁今上日月,為此世耶?為他世耶?為人為天耶?弊宿答曰:﹁日月是他世,非此世也。是天非人﹂︵弊宿經︶。既承認有他世,即有因果報應。故佛對此現世主義,說三世因果,以過去我為現在我的因,現在的我,又為未來我的因。故以三世因果化現世主義。
十一、唯物主義││唯心主義 唯物主義,說我們人生整個身軀都是物質的
構造,依地水火風四大原素而成。人死以後,四大分散,﹁地大還歸地,水還歸水
,火還歸火,風還歸風,皆悉敗壞,諸根歸空﹂︵長含沙門果經︶。這是極端排斥倫理觀念。故唯物思想,並非發明於歐洲。古代印度社會極為風行,無父無母,無善惡報,無因無緣的思想,都是受了當時唯物思想影響,馬列主義,視人為物,於此有何分別呢?佛陀對此唯物論,說唯心主義,以一切唯心所造。但佛陀非是全偏唯心主義,因救濟唯物論,故強調唯心說:依此一心可以為人,可以為天人,可以為鬼,可以成佛。以心為身體的根本,使心與身體獲得合理的調和,一切皆從心理為主。僅有身體,不能構想理論,人世間一切宗教、哲學、政治主義,皆導源於心地。佛法的唯心說,可說為理想主義,以一切理想皆導源於心思。心為理想的總匯
。我們人格能夠向上,全根據理想主義。唯物思想,只是摧毀人類倫理觀念,排斥一切宗教把人類陷入無父無母獸性的世界。故說佛唯心主義救濟唯物思想。
十二、 神格的中心││人格中心 不論一神教或多神教,或泛神教,都以神
格為中心,宇宙人生為神格的創造,天時風雨,為神格的主使。於是把宇宙觀、人生觀都納入神格觀念裏。神是萬能,人無自由,人只有敬神祭神變成神的奴隸,一切畜生變成神的犧牲品。古代印度社會惑於神教的迷信,動不動要殺無數的生命供養神,以博神的歡樂,貪穢無厭的神怪,不知要殺多少無辜的生命。佛教根本否認神格,尊重人類平等,以人格為中心。人不但與神平等,並且與佛平等,佛生於人間,長於人間,得佛於人間。人類賢愚不肖的差別,絕不是人種的問題,乃是人格的問題。有人格的,就是聖人賢人,沒有人格的,就是不肖的愚夫。佛根本不是婆羅門族,而能完成偉大的人格,佛教為人格完成的宗教。是佛教極重視人格主義,否認神格的觀念,並且鼓勵人格向上,由人而超人而達到圓滿完整人格的佛。人類歷史上首先尊重人格的,就是佛教,是故佛教以人格為中心,否認神格主宰一切!
以上所舉的十二種思想,雖說是為二千五百年前印度社會所流行的思想也可
說為現在人類社會所有思想的體係。佛陀出世後,對當時印度宗教哲學思想提出種種的清算││包括上說十二種在內││使人類對於宗教哲學思想起了革命的作用,對宇宙人生有了新的認識,發現人生的價值,完全在善良的行為及完整的人格,不在神教的庇祐。佛陀於開創印度新文明,破除神教的迷信,糾正偏見哲學的思想,建設合理化的宇宙觀人生觀,揭開人類光明的前途。使人類對人生的價值有了嶄新的覺悟,促進人類自由平等的實現。是故佛陀的思想,不特於二千五百年前為適應當時社會的思潮,即於今日,猶不失為嶄新進步的思想!
三、佛法根本有情論
一、以有情為本說
一、 有情的意義 佛法根本的論題即在觀察有情生滅流轉相續的真相。究竟
從何處而來?將向何處去?以及有情心的組織及其活動的形態是怎樣?這都是佛法觀察的根本對象。佛說無常、苦、空、無我、蘊、處、界的一切法門,都是依有情為立論的中心。依有情而建立佛法,離開有情,即無佛法可說。是故要瞭解佛法,必先探求有情的意義,不能瞭解有情,即不能瞭解佛法的真義。
梵語薩埵,譯為有情、人、士等。情,即是情感或情欲的意思。具有堅強意欲前進的力量,這與普通所說動物相近。但奧義書所說有情較為廣泛,上從天界,下至植物,都說為有情。然有情真實的構造,是物質與非物質二種要素,亦即是精神與肉體二者結合體所成者為有情。依佛法說,即是名色︵Namarupam︶此語原出於梵書時代,含有現象或個體︵individual︶的意味,釋尊採用此成立有情的單位。
佛法說﹁名﹂為精神,即五蘊的受、想、行、識;﹁色﹂為物質,即四大及四大所造的肉體。中阿含大拘絺經說:﹁云何知名?謂非色陰為名。云何知色?謂四大及四大造色,此說色,前說名,是為名色。﹂簡捷的說:名色,即指有情身心合成的身體。一般所說生命︵Jiva︶,即包括精神與肉體而言,非是離開﹁名色﹂,另有生命,所以佛法不是偏於物質,或是偏於精神,佛法是生命,是精神與物質平等和合相應體。但佛法又非二元論的思想,是精神物質併行論︵Parallelism︶。
救護人世間,解脫一切有情的痛苦,原是一切宗教哲學的本懷,但一般宗教哲學家,都陷於主觀的錯誤,不是從客觀立場去分析一元、二元,或唯心唯物,就是妄想於自然界以外神秘的神、上帝主宰等。想以此作為解決有情的痛苦,全是一種空幻倚賴感,這樣的結果,不是落於客觀的唯物的實在論,就落於空幻的神秘唯神論。這都忽略了有情本身的了解。要解脫有情的痛苦,應從有情身心去求解脫。佛說中道法,是離去二邊。所以佛法不偏於物質,也不落於唯神論。佛法根本否認神秘的神格。人生的苦樂,取決於有情自身正覺知行合一的德行,絕不是取決於梵天或是上帝,佛法是自覺力行的宗教,皈依佛法僧三寶,是重新認識人生,把握知行合一的德行,達到圓滿成就身行善、口行善、意行善,淨化人生的目的。中含思經說:﹁若有故作善,我說彼受其報。……若不故作業者,我說此不必受報。﹂明確地指出人生昇天堂,墮地獄,都看自己作業與否為標準,絕不是仰梵天或上帝的挽救。假使作了十惡業道,最後死了必定要墮入惡趣。這時任憑牧師怎樣為你祈禱
,想接你上天堂,也是一種誑妄愚蠢的舉動。猶如投石河中,人在岸上祈禱,希石浮現,同樣的愚癡。佛法不同於一般宗教就在此,不存倚賴的幻想,或求超越自然界以外的神力,腳踏實地,努力於知行合一的德行,取決有情自身覺的行為,所以佛法以有情為本。
二、 有情的種類 佛說眾生無量,而無量眾生︵有情︶依其精神活動的不同
,可分為五類,或曰五趣︵Panca Gatyah 或曰六趣︵Sad Gatyah︶。所謂五趣,即天、人、地獄、餓鬼、畜生。這是古代的分類,再加上阿修羅,即為六趣。亦即通常所謂六道輪迴,無論五趣或六趣,都存於世間的。在人間裏,有人,有畜生,有餓鬼。畜生中包括天上的飛鳥、地上的走獸,以及水裏的魚蝦,這又稱傍生,鬼雖為人所不易見,但也住在人間。人間以上有天,天也有種種不同,有高的天,有低的天,全視天人福報的分別。在人間低一層的,是地獄,地獄是極苦的所在,通常形容地獄的苦處,有十八層地獄,有刀山、火箭種種的苦狀,全視有情業力輕重而分別,長含世紀經就此有詳細的說明。阿修羅遍於五趣,其性好鬥。五趣或六趣
,除掉人間與畜生,其餘都含有神話的性質,但為各宗教一致的信仰,即如地獄天堂一類的,釋尊也認為這是一種輪迴應有的現象。
在五趣中,最有意義價值的就是人間的﹁人身﹂。在人間以上的天人雖比人
間壽命長,但只沉醉庸俗的欲樂,根本沒有正覺的真理。人間以下的地獄苦趣的有情,受苦不暇,那裏還能努力修行?畜生與餓鬼,雖在人間,根本為業力所縳,愚癡而沒有智慧,遠不及人類。是故五趣中,只有人類才有知苦求樂的知覺。人在五趣中居在昇降最重要的機紐,於是造成一般人想昇天界,怕墮地獄的觀念。但在佛法上說:天人雖有五欲可享,但五衰現前福報享盡,依然要下墮,惟有人間最好,所以佛說:﹁三十三天,著於五欲,彼以人間為其善處……所以然者,諸佛世尊皆出人間,非由天得也。﹂︵增含等見品︶這就是天上根本無佛可成,無真理可求,要求真理,要求解脫,只有向人間求。所以佛說:﹁我身生於人間,長於人間,於人間得佛。﹂︵同上︶佛是人間的聖者,即人而成佛,不是天上的上帝,也不是上帝的使者;是人間最偉大覺者,天人為求真理的智慧,梵天帝釋四天王常率領天人下降人間,參加法會,請佛開示正覺真理之道,所以天人要仰望人間為其善處。愚昧的眾生,卻為上帝使者所欺騙,說天堂是怎樣的快樂?人間怎樣的黑暗?把他們的心眼,都接引到一個渺茫天國上去了,釋尊出現人間,徹底覺悟人生的真諦,佛說:﹁人身難得﹂,又把他們叫回到人間,要他們重新的認識人生,建設人間的淨土!
三、 有情的產生 無論是五趣或是六趣的有情要依有情新生長育種種去分別
,可分為四生︵Caturyoni︶:即胎生、卵生、濕生、化生。一、胎生,如人、牛、羊等畜生,都從母胎生。二、卵生,如雞、鴨、鳥、雀等,都從卵生。三、濕生,如蚊蚋、魚蝦等,都從濕地而生。四、化生,如天界、地獄,都是三生以外的自然化生。四生的說法,也非釋尊的發明,早於奧義書提出,胎生︵Jarayuja 、卵生︵Andaja︶、濕生︵Samsvedaja 種生︵hija︶。釋尊以化生代替第四種生,因為佛法未把植物納入輪迴界,但釋尊於植物也非常愛護,不准無故傷害一草一木,這在佛制戒中也有明文規定。佛說四生,可見比奧義書四生廣泛而具體。
要依四生生長的助緣說,胎生與卵生,都必賴二性和合的助緣;濕生,無論蚊蚋,或是魚、蝦,都從自身分散成為新生命。化生,不需假憑肉體的結合,純依業力而生。四生中以化生為最高││天界,也為最低││地獄,並且普遍於人、鬼、畜的三趣中。大智度論︵八,五四︶說:﹁五道生法,各各不同,諸天地獄皆化生,餓鬼二種生,若胎生化生,人道畜生四種生,卵生、濕生、化生、胎生。﹂人是胎生,是普遍的說法,但人的化生、卵生、濕生,雖是科學發達的今日,尚未能有證明。但在佛法中早有說明,劫初的人是化生;卵生,濕生,大智度論中雖有根據的說明,然尚待現代科學者來證明。
依有情的欲望說,佛說欲望分為:欲界、色界、無色界。以欲界最盛行五欲,從地獄到天界一部以及四生中都以欲念為本。﹁以欲為本故,母共子諍,子共母諍
,父子、兄弟、親族輾轉共諍。……以欲為本故,王王共諍,民民共諍,國國共諍。﹂︵中含苦陰經︶人世間一切人我是非諍奪,都以欲為本故。色界與無色界,純為天部,且屬化生,二者同為禪定力勝,色界雖然有物質︵肉體︶,但以住於禪定,故無欲望的活動。
四、 有情的延續 要瞭解有情身心的活動,不僅從種類方面分別必須從生命
方面去觀察。有生命的延續,就如燈一般,必須時時添油,使它能繼續發揮光明。使這個光明能永遠的延續下去,維持有情一期生命主要的因素,就是飲食。佛告諸比丘:﹁有四食,資益眾生,食得住世,攝受長養。云何為四?謂一粗摶食,二細觸食,三意思食,四識食。﹂︵雜含一五,八三︶飲食於有情生命不僅增加新的活動力,並於體質上增加了營養,使一期生命得以延續,並且能使精神體質歷久不衰
。﹁諸比丘,於此四食,有喜有食,識住增長故……諸行增長,諸行增長故,當來有增長。﹂︵雜含一五,八三︶明白的說出,飲食不獨能延續有情現前的生命,並且能延續當來的生命。是故佛說:﹁一切眾生皆依食住。﹂︵長含集經︶古時印度苦行外道,因為找不到解脫的方法,迷信宿作因,於是盡量逼迫的吃苦,減少飲食
,或一日一食,或二三四五六七日一食,或食樹皮,或食草根,存著﹁苦盡甜來﹂的幻想。釋尊初出家,依仙人學,雪山六年苦行,日食麻麥,也受了苦行的影響。後來覺得這個非究竟之道,故接受牧女獻乳,恢復身體的健康,才於菩提樹下完成正覺。可見飲食不特有益於有情的色身,法身資養,雖不要飲食,但需假借色身而修,無形中飲食於法身也有間接的助緣。故根本說一切有部︵第二九,一五三︶說
:﹁若無事斷食者,得越法罪。﹂可見飲食於我們修道者是多麼的重要了?
(一)塵搏食 或曰段食,即是我們日常食料所成的飲食,可以分成一段一段的食
。﹁或大或小,如今人中所食,諸入口之物可食噉者,是謂名為摶食。﹂︵增含苦樂品︶此又稱為段食。飲食為滋養色身重要的元素,延長有情生命的根本,特別我們人間的有情,一日不可少的││食。故佛說:﹁聚生之類,以此四食流轉生死,從今世至後世。﹂︵增含苦樂品︶奧義書也說:食味所成我,即指飲食為肉體的要素。
(二)觸食 觸,即是根、塵、識和合所發生的感覺。由所發生感覺的不同,有如意的,有不如意的。如意的,叫做樂受;不如意的,叫做苦受。這裏所說的觸食,當然主要的是指如意的樂受而言。因為在如意感覺上││樂受,才能使身心得到袂慰的喜悅,精神才能暢旺,如同吃飯一樣能增長身體的營養,活動力增強。因有這樣的效力,故叫做食。不如意的感觸,能使人苦悶煩惱,或刺激精神,甚至失望,都有損身體的健康。身體疲憊時,需要臥睡按摩,也能增長身體的精神。中含伽彌尼經說:﹁身粗色四大之種,從父母生,衣食長養、坐臥、按摩、澡浴,強忍……
。﹂可見有情生命的延續,不僅需要觸食,猶需要觸食,飲食只能增長肉體的營養
,觸食能增長精神的暢旺,為精神生命重要的因素。
(三)意思食 意思,即思心所的願望,簡捷的說,就是心思的希望,有情生命,不但需要飲食來滋養,並且需要理想的希望來鼓勵,使其精神奮發,身心安樂。一個人要是感覺到沒有希望,即成為絕望,絕望的人生,就不能活下去。故自殺的人
,多半是對人生前途覺得沒有希望,成為絕望,非自殺不可。假使有一點希望的人
,絕不會自殺。梁啟超嘗說:﹁人生生於希望﹂,也就是這個道理。可見意思食於有情生命的關係,是怎樣的重要了!
(四)識食 這個識,不是第六意識的識,乃十二因緣中無明、行、行緣識的識。這個識,又名﹁執取識﹂,即執取有情的身心自體,能使生命延續,發展身心的力量。識緣名色,為佛法重要的教義。﹁名色﹂,即是有情身心的自體。有情初托胎時,攝受父精母血赤白二渧,就是有取識。能使﹁名色﹂延續滋養,繼續的出胎,乃至長大成人,都是這個識的力量。中含茶啼經說﹁識為輪迴﹂的主體,雖遭釋尊批判,但釋尊初觀緣起觀時,僅止於識,雜含︵一二,六五︶說:﹁識有故名色,識緣故名色有,齊識而還,不能過彼。﹂這個有取識,不特為有情生命延續重要的因素,並為有情新生命再造的主體,初期十二因緣的根本,故一分學者說,無明與行二支是後來所附加,初期緣起觀,僅止於識,即根據於此。
四食,是釋尊經過深刻的觀察,所揭示出來的,第一屬肉體的要素,第二、第三、第四,屬於精神的要素。有情有賴於四食延續一期的生命,並為發展當來的新生命的主體。是故人類的生存與未來生命的延續,都有賴意思食與有取識的再創。人類有個共同生存的欲望││思食,不但希望個人的生存,並且從個人到家庭,乃至整個民族的繁榮,整個國家的生存。不僅人類的有情是如此,即是非人類的一切畜生,乃至昆蟲螞蟻,都要繁榮他的種族,都要生命,這是人類有情及非人類的有情共同而普遍的希求。釋尊的慧觀,洞澈一切有情共同生存的欲望,故極端主張戒殺,使一切有情都能達到共榮生存的欲望,故有﹁情與無情同願種智﹂的悲願。由此可知,四食於有情生命延續是如何的重要了!
二、有情組織的要素
我們於﹁名色﹂的分別,瞭解有情生命延續的要義,但有情身心組織是怎樣呢
?依佛陀慧觀的分別,即依蘊、處、界詳細的觀察,說明有情身心組織的內容。蘊觀,為心理的分析,處觀為生理的分析,界觀是物理的分析。依蘊、處、界三法不同的立場,詳細去觀察有情身心的心理、生理、物理組織的真相,說明有情色心平等的真義。
︵一︶ 蘊、處、界、觀
一、 蘊觀 蘊,是積聚義,即同類相聚大則是五,小則無量,這類似細胞的
說法,雜含︵二,一一︶說:﹁所有諸色,若過去,若未來,若現在,若粗,若細,若好,若醜,若遠,若近,彼一切總說色陰。﹂陰,是覆蔽義,覆蔽本性,為蘊的異譯。經佛陀的慧觀,把有情身心的組織,總歸為五聚;即色︵物質︶、受︵感情︶
、想︵表象︶、行︵意志︶、識︵意識悟性︶。這是有情心理組織的要素。
色︵Rupam 色的定義,為變壞、質礙義。雜含︵二︶說:﹁可礙可分,是名色。﹂變壞者,有體的質礙法終歸是變壞的。質礙者,即甲乙二種物質不可同時佔據同一處所,所謂物質不可入性。具此二義故名色。故色可分廣義與狹義,廣義的色,即顯色︵青、黃、赤、白等︶、形色︵長、短、方、圓、高、低等︶,甚至說:﹁寒亦是色,熱亦是色;飢亦是色,渴亦是色。﹂︵增含聽法品︶故色的範圍極廣,狹義的色,即是肉體,諸如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,及法處所攝色,都名為色。
受︵Vedana 受,是領納義,前說的色,是屬物質方面,今說受屬精神活動方面。即心理學所說:感覺與感情的作用。感情純為精神活動的表情,即於外界色法,無論是顯色,或形色,乃至音聲等引起一種反應,使精神上發生苦樂等感覺及感情的作用。佛法的術語,即是受。受的原語︵Vadaa︶ ,即從知的語而來,由知識而起的感覺,這個感覺含有樂不樂的表情;佛法依情識的分別為三,即苦受、樂受、不苦不樂受。即心理學所說的快、不快、中庸的三種感情,全是有情心理情緒的作用。
想︵samjna 想的定義,為﹁取像﹂,或曰﹁想像﹂,﹁亦是知,知青、黃
、白、黑、苦、樂﹂︵增含聽法品︶。就是於感覺或知覺上構成一概念、聯想、分析、綜合的作用。即如依眼所感受彩色、鼻所領納的香味、由手觸感的形狀等,綜合各種感覺構成一花的觀念,這即是﹁取像﹂義。或曰想像花的色、香、形狀。但這個﹁想像﹂,並不限於外界的知覺,即記憶以往領受上對象,亦是想的作用,故稱為﹁想像﹂。
行︵samskara 行的定義,即造作的意思。增含︵聽法品︶說:﹁能有所作
,故名為行,為成何等,或成惡行,或成善行。﹂即於外界花境,引起內心取花供佛的觀念,經心思的考慮,而發生﹁取花供佛﹂的行動。思考即行為作業的根本。行的主要,即﹁思﹂心所,﹁思﹂為業本。這﹁行﹂相當心理學的意志,廣義的說一切心理活動的基本。
識︵vijnanam 識,是了別義。﹁識別是非,亦識諸味,此名為識。﹂︵增含聽法品︶前說受想行三法,雖為心理作用。但此作用生起的根本,即依心體識,此識為精神活動的主觀體。於受想行的對象上發生區別的作用,即是識蘊。而識又是支配前三作用者,他的任務,即在保持這三種作用成為統一性。
在心理學上說,這個識純為統覺︵apperception︶或悟性︵understanding︶的作用。就是統一判斷推理分別司心的作用,不但區分青黃赤白的顯色,而且判斷苦、樂、不苦不樂的情緒,於此故說為識。要依心理學說明受、想、行、識、作用;可依知、情、意相配合;想與識屬知,受屬情,行為意。這四種,全為心理的作用
,而統一心的全體作用,即是識。故心理學上識為﹁統覺﹂義。
五蘊的分類,全為身心組織的要素,五蘊的色,屬物質的││色,受想行識為精神的││心,也是唯一精神的要素。佛雖說色心二法,但非是區別色心,是以綜合色心不二為主體。或以五蘊全體為名色,或區別為名色與識,或依名色而有識,或依識而名色等分別。要以主客觀的分別,識為主觀,其他四蘊為客觀,或曰識為能詮,餘四蘊為所銓。總之,五蘊純為有情心理分別的組織。
色蘊|變礙|||||肉體||色
受蘊|領納|感覺
蘊 想蘊|取像|觀念 心作用 不二
行蘊|造作|觀念
聯合
識蘊|了別|||||心體
二、 處觀 處是梵語︵Avana︶,即生長門的意義以有情眼等六識,不能單
獨生起,必須有其所依處所,由此處所,而引發六識分別色聲香味等境界。是故六處,為主觀的識與所緣境根本的依處。由六處而眼識、耳識、鼻識、舌識、身識、意識。由此六根引生眼緣色、耳緣聲、鼻緣香、舌緣味、身緣觸、意緣法的六境。依六境引發六識取境的作用。故六根六境皆依六處為中心,若沒有六處,這能緣識與所緣境,即失去依處。佛說:﹁二因緣生識,何等為二?謂眼、色,耳、聲,鼻、香,舌、味,身、觸,意、法。……眼色因緣生眼識。……此三法和合觸,觸已受,受已思,思已想。﹂︵雜含,四四︶要依識的分別六根門不同,所謂六六法門。雜含︵一三,七○︶說:﹁六內入處,六外入處,六識身,六觸身,六受身,六愛身。﹂這由於根門不同,引起認識區別的作用。六處中的前五處,即眼耳鼻舌身,為生理的機構,於五蘊中的色蘊,受想行識的四蘊為意處所攝,但意處所緣的境,總括色心一切法,故當五蘊的全部。有情一切活動依據,就是六處。六處與色等六境相合
,名為十二處。釋尊為一般眾生迷於心的道理,也就是不明精神的現象,故詳細說明五蘊心理的內容。為一般有情迷於色的道理,即不解生理物質的現象,故詳說十二處。分析色法說明有情生理的組織。要是迷於色心二法,即說十八界,廣開心色的內容,以解有情的迷執,今將五蘊十二處的關係,示圖於次:
前 五 根
第六意識 六 根
前 五 境 十二處
六 境
第六法境
三、 界觀 這個純以物質為主要為說明有情身體的組織而分為六界。中含分
別六界經說:﹁有情依地、水、火、風、空、識,六大所成。﹂前五界為物質的機械,骨肉屬地,血液屬水,熱氣屬火,呼吸屬風,但水火風所依的空間屬空。由此地、水、火、風、空五大,即成立無情的器世界。最後一界識,即屬精神活動的現象。綜合地等六大成為有情。如增含︵聽法品︶說:當知六界之人,稟父母精氣而生。……人生稟此精氣而生六入。﹂這又與名色相似。雜含︵三,一二︶說:﹁所有色、彼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色。﹂世間一切物質都不外乎四大界及四大所造五根、五塵。要詳細了解地、水、火、風、空、識於有情身心的關係,可參閱中含多界經
。前說五蘊中的色,而界中地、水、火、風,故五蘊與界有類同的地方。
(二)有情的本質
蘊、處、界,是說明有情組織的要素,但構成這個要素,必有其本質,這個本質,即是構成有情的動力,也就是有情的本質。
所謂有情的本質,亦即是有情成立的因素。這個因素有多種說法,或說業︵K-
arman︶ 或說無明︵Avidya︶ 或說欲︵Chandah︶,這三者為有情流轉生死的根本
,也就是有情本質的因素。如雜含︵一○,五七︶說:﹁眾生於無始生死,無明所蓋,愛結所繫,長夜輪迴生死,不知苦際。﹂有情流轉生死第一因素,就是無明,是無始以來存在著,這與生俱來的,因不能探其起源,故說為無始。無明的解釋,要以阿含最具體。說為﹁不知前際,不知後際,不知前後際,不知於內,不知於外
,不知內外,不知業,不知報,不知業報,不知佛,不知法,不知僧,不知苦,不知集,不知滅,不知道,不知因,不知因所起法,不知善不善,有罪無罪,習不習
,若劣若勝,染污清淨,分別緣起皆不知。﹂︵雜含一二,六九︶這是無明的性質
。有情為無明所蓋,於一切有為法、無為法、善不善法,缺少正覺了解,故為﹁愛結所繫﹂。但所為愛,不外自體愛,及境界的愛。自體的愛,又名我愛,因有我愛的活動,即必然有我所愛,這就是﹁此有故彼有﹂的關係。佛說的愛,為有情生存意欲的根源。經中常說三愛:欲愛、有愛、無有愛。﹁欲﹂,即是五欲,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。對此五塵,貪愛追求,始終不捨,就是欲愛。﹁譬如狗子繫柱,彼繫不斷,長夜繞柱,輪迴而轉。﹂︵雜含十,五六︶這是形容有情為愛欲所繫流轉的現象。﹁有﹂即指有情自體而言,佛法以有情為本,以有情存在為﹁有﹂。或說三有,欲有、色有、無色有。或說四有,生有、本有、死有、中有。有愛,即有情自體的愛。無有愛,即是了解因緣所生法,否認體愛的存在。這個愛在三愛中最重要
。一切人我是非爭奪都由於自體愛欲不能打破。佛法不是講愛,是要洗滌有情的情欲,達到無有愛,一切的有情都因為﹁愛欲﹂、﹁渴愛﹂所縛,故對於五塵外境,發生貪愛追求,因有愛,即有取,故有執取名色自體的﹁有取識﹂產生,而為生死的根本。這即是有情為愛繫縛而有生死流轉的根本義。
有情一切的活動,都脫離不了情愛繫縛的支配,它的活動範圍,非常的廣泛。不特留戀以往境界,並且欣求未來的美果,總想未來會比現在好,但對現在的環境
,無論怎樣的好,總是不滿足的。在過去未來現在的中間,過去是已幻滅,未來尚在夢中,只有對現在貪愛不捨,雜含︵二九︶說:﹁顧戀過去,欣求未來,耽著現在。﹂由於有情為愛所繫縛,對於無常變遷現實的境界,缺少正覺的了解,構成心理上的矛盾,這個矛盾的根源,依然是無明的關係,雜含︵一三,九五︶說﹁愛無明因﹂。無明者,就是不正思維,不正思維又以何為因呢?﹁謂緣眼色,生不正思維,生於癡。……彼癡者是無明,癡求欲名為欲,愛所作名為業。……無明因愛,愛因為業,業因為眼。﹂︵同前︶有情由於不正思維,引起意識的活動,即養成有情欲愛的性格。因貪愛而作業,這個愛業,即是有情成立的動力。無明、愛、欲都屬於煩惱部分,由於有情愛的活動的結果,才有業。以煩惱業為根本,才有五蘊,若沒有煩惱等業,即不能產生有情的組織。世間依業而轉,有情依業而轉,有情為業所縛,猶如車依車軸而轉。
有情依業而相續流轉,依四食的滋養生命得以延續,依蘊、處、界和合構成有情的自體。無明、愛、業所詮的意義,都為有情活動的原理,也就是有情的本質,因有無明,而愛,而造作業,才有五蘊六界身。無明來自身內,非是身外的活動。在未活動以前原始狀態,名為無明,要展開無明的自體,即是五取蘊。有情不特身心的組織要依此,即有情一切活動都要取決於業的本質。因為業的關係,有情才能無始無終的相續,絕非單如車輪的流轉。
三、有情生死流轉的根本
一、 生死流轉義 有情為蘊、處、界的結合體。表面上說:以四食的滋養
延續生命,實際有情生死流轉,不僅是靠四食的滋養,且與業有根本的關係。所以不能具體的了解業,就不能了解有情生死相續的根本。因為業的性質不同,才有種種性、種種欲的有情產生。這個不同的原理,就是業力的關係,非是有個神或是上帝在主使。這又名為輪迴︵Samsara 流輪︶,依業而有輪迴。但輪迴的思想,亦非始於佛教。古代印度哲學,即倡導此說;這與吠陀時代的﹁常我論﹂相似,到佛陀時代,才捨去極端唯物實在論,加以改造成為佛教的人生觀。依業而有輪迴,為佛教人生觀的重要的教義。要離開業,就無法說明人生種種的差別,甚至不能明瞭人生理想的歸宿。
古代印度的業力說:無論是宗教家,或哲學家,都不能脫離﹁我﹂的關係。不是認為﹁我﹂所幻化的自作,就是認為﹁我﹂以外創作││他作。結果把業所創造的新生命,都不出於﹁我﹂的幽囚。所以雜含︵七,三五︶說:﹁何所有故?何所起
?何所繫者?何所見?我令三苦世間轉。﹂佛教根本否認我,故非自作,亦非他作
,以中道緣起說明有情生死流轉。有情生死相續根本在於業,但業從何而生起呢?雜含︵十,五七︶說:﹁眾生於無始生死,無明所蓋,愛結所繫,長夜輪迴生死,不知苦際。﹂無明與愛為有情生死流轉的根本。無明的解釋,在前章說過,就是不明,或不正思維。簡捷的說,對於宇宙人生缺乏正覺的了解,所以於色生起貪欲追求。如雜含︵三,一三︶說:﹁愚癡無聞凡夫,無慧無明,於五受陰,生我見繫著
,使心繫著,而生貪欲。﹂由於有情貪欲於色,為色所縛,於色不離欲,不離愛、不離念、不離渴、輪迴於色,隨色所轉。﹁以縛生,以縛死,以縛從此世至他世﹂︵雜含三,一六︶甚至說:﹁譬如狗繩繫柱,結繫不斷故,順柱而轉,若住若臥,不離於柱﹂︵雜含十,五七︶,明確地說明有情為色縛所縛的真相。有情於色欲不斷,貪不斷,受不斷,於色若有變易,便生諸憂悲苦惱,要是﹁樂著於色,樂著色故,復生未來諸色﹂︵雜含十,五七︶。由於貪著於色,不獨為現在憂悲苦惱的因緣,並且為流轉生死的根本。﹁於色見我,令眾生無明蓋,愛繫其首,長道驅馳,生死流轉﹂︵雜含六,三四︶。因為有情貪著色,是故不能解脫生死苦惱,所謂心惱故,眾生惱。有情迷悟解脫的根本,就是色。迷則流轉生死,悟則心淨,眾生淨
。﹁不樂著於色,於色得解脫,受想行識得解脫,受想行識得解脫,我說彼等解脫生老死憂悲苦惱﹂︵雜含十,五七︶。是故說貪愛為有情流轉的主因,也就是業的根本。
二、死後相續義 有情於現世獲得一定身分為生命的必然性。從生下到死時
,這一期不斷活動中即是生活︵jiva ,或曰壽。此外的特徵,依身體說,有煖氣,有呼吸。依心理上說,則有識。即依壽、煖、識三,說為有情的壽命。中含大拘絺經說:﹁有幾法生身死已,身棄冢間,如木無情……有三法生身死已棄冢間,如本無情,云何為三?一者壽,二者煖,三者識。此三法生身死已,棄冢間,如木無情。﹂這是分別有情的死亡與否,即依壽煖識來判斷,人死壽命終了,溫軟已去
,諸根敗壞,即是一期壽命結束。但修道比丘入滅盡定時,壽不滅訖,亦軟不去,諸根不壞,故不能說為死亡。
有情必於一定時期內不能持續壽、煖、識,即是死亡,也就是壽終。這是依四大所成的肉體的解體而說;不能說有情自體生命終了,或永遠終斷。因為有情依業而有生命,有情的身軀雖有死亡,但有情的業,不隨身體而消滅的,是相續的流轉著。本事經第五說:﹁二法常相隨,謂業與壽,有業亦有壽,若無業,即無壽。若業壽未消滅,則有情不死,若壽業盡滅,則含識︵有情︶死。﹂
這是說依業而有生命,業滅,則壽亦滅。有情的業既是流轉相續,這有情壽命也隨之流轉。所以佛說:有情的死,並非有情生命的絕滅,這只限於意識的活動及五根的敗壞。而有情生死的根本││無明,依然存在。並且業的性格是不斷生長,一遇到生長的機會,馬上又是一個新生命的出現。
佛法說有情流轉生死現實的經過,先要求男女的結合,這是流轉︵胎生︶的第一步,雖有男女的結合,要是不能持其本能的欲望,依然不能產生子女。若依生命說,純是業的創造力,自己創造自己,不過假借男女結合的助緣。佛法說:﹁父母及乾闥婆︵Gandharvah︶三事和合,才有胎生。﹂乾闥婆雖屬神話的名稱,佛陀說為有情生命的異名。或說為識,即攝收父母赤白三渧為有情自體,即是名色。在母胎中經過五位才出胎,其應有的生命再出現,這個名為再生。
有情生前死後再生的經過,差不多是這樣。死後的現象,在外面看,雖屬絕滅的樣子,實際上有情生命的自體,依然可能繼續執取五蘊,其性格再現實化的托生
,其間雖一度解體,仍可再結合新的五蘊,這個再生的五蘊,依然為前生五蘊引續五蘊變化的繼續,這如燈一般繼續的光明。
這裏有個疑問,假使有情身心的組織,為前生五蘊引續而生,為什麼不能記憶前生的事?依佛法說:生命的本質,不是知識,是因業而感召的生命。長含大緣經說:﹁若識不入母胎者,有名色否?答曰:無也。若識入胎不出者可有名色否?答曰:無也。﹂這是說:識雖入母胎,但是所詮,為無意識的意志,乃生命的異名,不是意識,所以茶啼比丘說:﹁今以識往生不更異﹂︵中含茶啼經︶。主張識為輪迴的主體,被佛批判。有情的意識不能記憶前生的事,這是合理的解釋。要是聖者的佛陀,不消說,前生後生無量世都了解,佛陀常對弟子說前生及後生的命運。如說:
十六大國有命終者,佛悉記之。││長含闍尼沙經。
我有弟子有因有緣記無量過去本昔所生。││中含箭毛經。
復次比丘尼聞某比丘尼於某處命終,彼如佛所說:三結已盡,得須陀洹,不墮惡法,定趣正覺。
到了聖者的地位,無所不知,了達三世因緣輪迴,以及有情一切作用。有情只能記憶今生、過去事,還不能記憶前生或後生輪迴的有無。佛陀的慧觀,洞察一切有情業因果輪迴,佛法不是發明輪迴,是要有情了達輪迴的根本原理|業。要有情覺悟脫離生死輪迴業的束縛。
三、業的本質 佛教的生命觀即依有情五蘊的積聚及業相的解釋。離開五蘊
,根本就不能理解業的相續真相。五蘊為有情身心的組織,有情一切活動的根據。
﹁於色見我,令眾生無明所蓋,愛繫其首。﹂︵雜含六,三四︶由於有情愛欲為本的思心所,引發一切身心的活動,即為行業。故行與業,即指思心所引發身心活動而言。由身心活動而有力用,即稱為業。又分﹁表業﹂與﹁無表業﹂。要依業的發展經過說:一切善惡業,都由於有情於觸對現實時,引起思心所,經過思維的考慮
,發動身語行動,在身語行動的時候,即留有行動的遺痕,這個行動遺痕,即稱為業。是故業是經過內心與身語相互激動的關係,因此,有說業為色,但無質礙,有說業為心,又無知覺,所以業不能看做單獨個體的性質。既不可說為物質,又不可說為精神,是附屬於識的某部分,業雖為有情身心活動的結晶,但又不即是有情的色心,然又非離開有情單獨存在的部分。所以古代印度哲學者,說業為靈魂的附著物,要是離開靈魂的主體,即不存在。佛說業為有情身心活動的遺痕,雖不離有情的色心,但又不即是有情色心的潛能。中含鸚鵡經說:﹁彼眾生者,因自行業,因業得報,緣業,依業,業處,眾生墮其高下處妙不妙。……何因?何緣?男子女人壽命極短。……何因何緣?男子女人壽命極長。……何因何緣?男子女人多疾病。
……何因何緣?子女人無疾病。……依業有如是報。﹂由於有情觸對現實境,經過內心身語引起行動的結果,這個行動有善與不善的關係,故影響於有情的生命前途
,業為決定有情生命前途的主力。有情生命的長短,高低、美醜、善惡、貴賤、貧富、賢愚、黑白等一切惡趣、善趣,都是依業得報,取決於自己善惡的行為,絕不是仰靠上帝的賞罰。
有情生命前途的一切現象,雖多取決於自己的業力,但業的種類,非常廣泛,略說有三類:(一)定業不定業。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,這是定業。不定業也取決於有情自己行為,譬如一個人,犯了國法,依法要處極刑,但因他知過改善,或帶罪立功,因此,極刑減為徒刑,由極刑減為徒刑,即成為不定。這個﹁不定﹂由於改過行善所致,非是無條件的不定,有情由持戒,修定,修慧,重業而轉為輕業,也成為不定業。(二)共業不共業。依自作自受原則,一人做事,一人承當。但人類自他共依的社會,有時一人做事,不但影響了自己,同時還影響到他人,甚至整個國家民族都受到他的影響。就如一人作亂,勾聯異族的叛變,從影響自己部分說,即是不共業,從影響他人方面說,即是共業。自己的不共業遭遇病苦疾難,只有忍受,他人的共業方面,只有相拒相攝,構成一個複雜的社會。個人的不共業,只有自己努力改善,但社會的共業,必須大眾共同努力改進,或挽救。如遇到天然災難,如水災、地震等,即要社會群策群力共同救濟。(三)引業與滿業。人類的美醜、善惡、雖決斷在業,但在業力的功用上也有區別的。在引業所感的人類說:人類的本質大都相同的,所謂同業所感,但人與人之間不同的部分,如人的相貌、賢愚、長短、貧富等,這是過去各人滿業所感的現象。這種差別,多數為過去業力所感,也有為共業及自己現業所造成。如一人,於今犯盜罪時,五體有所損傷,即為自己現業所成
。由於引業所感的人類既成定局,現在是無法挽救改造││如短者不能高,醜狀者不能美麗。但由滿業及現在業所感的人生,可以改造的;不善的,改為善,善的,使他增長。佛法雖說有定業,但猶重視人生現前的改造,由個人的改造到社會全體的改造,達到一個純善美的共同社會││共業。所以佛法的社會觀沒有神造的思想
,是自己創造自己,乃至改造社會全體的責任,都需自己做起。
四,業與因果的關係 依業而有因果,因果為業的必然性。中含思經說:﹁若有故作業,我說彼必受其報。……若不故作業者,我說此不必受報。﹂這於善惡因果的定義。依因果意義說:分為同類因果及異類因果的二種。
(一)同類因果 所謂如是因感如是果,種瓜得瓜,種豆得豆的定律,即如今生聰明,可為來世賢明的因,今生怠墮,來世為愚癡。從前佛陀時代,有兩個持狗雞戒的外道來問佛,將來會感生如何的果報?佛答︰﹁持狗雞戒,修狗雞心,觀狗雞形
,身死命終,生狗雞類。﹂佛陀明白地說出因果輪迴的果報,絕不是第三者的賞罰
,完全取決於自己的業力。所以佛說修狗雞心成狗雞報,懷鬼心,投鬼胎,修十善生天界,這是自然的法則。善行者受善果,惡行者受惡果,是故因果說法,不僅重視人生行為的價值,並且鼓勵人生努力向上,力行善法,自己創造,達到人能勝天的目的!
(二)異類因果 由於有情現象間的性質本同,說有因果的關係,主要的,就依倫理的立場說:即如人類有情的現象,往往行為作惡的人,而能享受幸福,終日行善種德的人反遭受禍患,所以許多人對於善惡因果報發生懷疑,這是由於不明瞭三世因果的意義。要依現前有情的行為,絕不能判定這種現前人生矛盾的現象。就如今生壽命短宿的好人,照今生他的行為,是找不出他的短命的證據,但要是追向他以往,……前世。這由於前世多行殺生,今生感短命報。反之今生行為作惡的人,為什麼會長壽呢?這由於前世以慈心憐愍他命,所以今生壽命長短果報,不能與今生善惡行為相提並論。依因果的意義,區別有情現象的果報,二者都脫不了因果的定律。即如今世為什麼多疾病?前世苦惱眾生故。今生為什麼無病,前世慈心愛撫眾生故。今生為什麼相貌醜陋?前世多瞋故。今世為什麼端正?前世柔和故。乃至今世貧苦,前世未行善故。今生富貴者,前世行善故││即於此中,殺生與短命、愛撫與長壽,這都屬於異類因果的關係。今出善惡行為或在今生受報,或在未來受報,說為因果,異數的因果,不僅為人類社會勸善懲惡的教育,並且為了解人類社會種種差別現象,極重要的理論。
這兩重因果,有情於同類的因果,比較容易了解。即自作自受,這是基於心理的根據。最難理解,就是異類的因果。這個不是直接意志的創造,就如前面說的:由於前生殺生,依其習慣,今世應當還要殺生?但殺生的人,感短壽報。這從那裏找到證據呢?同樣的,前生多惱眾生,今世感苦厄報,前生以慈心愛撫眾生,今生為福德神。這種種都從那裏獲得妥當的證明?有慧者說,現前一切的現象都可做證明。前說的同類因果,是基於自己性格,闡明自己創造自己的意義。要依現前國法說:善即賞,惡即罰,即是最明顯的事實。善惡分明,無諍論的餘地。因果為自然的法則,是附有不可思議力。佛陀的慧觀,洞澈有情前因後果的真相,說明人類社會前途的苦樂。不是繫於神明賞罰而取決於有情的自己,粉碎人類超越的倚賴感,揭示人類光明的前途,所以佛法以有情為本,即在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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